发现专利同名后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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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专利名称“撞车”之后:聊聊专利同名那些事

在创新驱动发展的当下,专利作为保护技术成果的核心法律工具,其申请与管理已成为企业和科研机构的日常工作。然而,在这一过程中,不少主体会遇到一个棘手的问题——专利同名。简单来说,专利同名并非指两件专利的名称文字完全一致这么简单,更多时候是指不同申请人持有的专利在名称表述、技术方案核心要素或应用场景上存在高度相似,甚至出现名称相同但技术领域或保护范围不同的情况。这种现象看似只是文字上的巧合,实则可能隐藏着权利冲突、市场混淆等一系列风险,因此了解其成因、影响及应对方法,对每一个创新主体都至关重要。

为何会出现专利同名?从技术到流程的多重因素

要理解专利同名的由来,首先得从专利申请的基本流程说起。根据国家专利局公布的《专利审查操作规程》,专利名称通常由申请人根据技术方案的核心功能或应用场景自主拟定,审查员在形式审查阶段主要关注名称是否清晰、准确反映技术内容,而非对名称的“唯一性”进行绝对限制。这就为专利同名的出现埋下了第一个伏笔——不同申请人在独立研发过程中,可能因技术领域的通用性、行业术语的趋同性,或对技术功能的相似描述,拟定出相近甚至相同的专利名称。比如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一种基于BMS的电池均衡控制方法”这一名称,可能同时被多家企业用作专利名称,只因“BMS(电池管理系统)”“均衡控制”是该领域的通用技术术语。

除了命名习惯,技术研发的“撞车”也是重要原因。知网2023年发表的《专利名称冲突现象研究》指出,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热门技术领域,由于研发方向高度集中(如AI大模型训练方法、CAR-T细胞培养技术),不同团队独立研发出相似技术方案的概率显著提升,若双方在命名时都采用了行业内的“标准表述”,专利同名便难以避免。此外,信息检索的不全面也会加剧这一问题。部分申请人在提交专利前,仅通过简单的关键词搜索确认名称是否存在,而忽略了对专利全文(尤其是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深度比对,导致未能及时发现潜在的专利同名风险。

现实中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恶意抢注或“搭便车”行为。新华网曾报道过一起案例,某小型科技公司在研发“一种便携式智能消毒设备”期间,因未及时申请专利,被另一企业抢先以相同名称提交申请,尽管后者技术方案较为简单,但仍导致原研发公司后续申请时陷入专利同名的被动局面。这种情况下的专利同名,本质上已属于知识产权侵权的范畴,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发现专利同名后,先别急着慌,这几步要走稳

当通过科科豆或八月瓜等专利检索平台排查出可能存在专利同名的情况时,最忌讳的是盲目行动——既不能默认“名称相似就是侵权”,也不能因担心麻烦而搁置不管。正确的做法是分步骤厘清事实,再制定应对策略。

第一步是“精准比对技术实质”。专利的核心价值在于技术方案,而非名称本身。因此,发现名称相似后,需通过科科豆的“专利全文比对工具”或八月瓜的“技术特征分析模块”,将自身专利与疑似同名专利的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实施例等内容进行逐点对比。重点关注两者的技术领域(如是否同属“计算机软件”或“机械制造”)、解决的技术问题(如前者解决“能耗过高”,后者解决“响应速度慢”则不构成冲突)、采用的技术手段(如核心部件、算法逻辑是否相同)以及预期效果(如是否都实现“效率提升30%”)。国家专利局2022年发布的《专利侵权判定指南》明确指出,“仅名称相同但技术方案实质不同的专利,不构成权利冲突”,这一点需牢记。

第二步是“评估法律状态与时间线”。若比对后发现技术方案存在部分重叠,需进一步通过国家专利局官网查询疑似同名专利的法律状态——是处于“公开”“实质审查”阶段,还是已“授权”“失效”。同时梳理两者的申请日、公开日等时间节点:如果自身专利申请日早于对方,且技术方案更具创新性,可依据“先申请原则”主张权利;若对方专利已授权且申请日更早,则需评估自身专利是否落入其保护范围,必要时考虑修改权利要求书以规避冲突。例如,某生物医药企业在申请“一种靶向肿瘤细胞的纳米递送系统”专利时,发现某高校已在半年前申请同名专利,经查询对方专利因未缴年费已失效,且自身技术在载体材料上有显著改进,最终顺利获得授权。

第三步是“针对性采取应对措施”。根据前两步的结果,应对策略可分为三类:若确认技术方案完全不同,仅名称相似,可在专利文件中通过“背景技术”部分强调自身技术的独特性,或在审查意见答复时向审查员说明差异,一般不会影响授权;若技术方案存在部分重叠但未构成侵权,可通过修改专利名称(如增加限定词,将“智能温控装置”改为“基于物联网的智能温控装置”)或调整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来区分;若涉嫌侵权或被恶意抢注,则需及时联系专利代理机构,通过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针对已授权专利)或提起专利侵权诉讼(针对恶意抢注行为)维护权益。

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预防,这些“干货”能帮上忙

专利同名的应对固然重要,但更高效的方式是从源头预防。结合国家专利局发布的《企业专利工作指南》及多家创新型企业的实践经验,以下几点建议值得参考:

首先,建立“专利名称预审机制”。在拟定专利名称时,避免使用过于宽泛或通用的词汇(如“一种智能方法”“新型装置”),而应加入技术特征的具体描述,例如“一种基于深度学习的工业机器人故障预警方法”比“智能故障预警方法”更具区分度。同时,可通过八月瓜的“专利名称智能筛查”功能,输入拟用名称后自动匹配近五年内的相似专利名称,并生成“名称独特性评分”,评分低于80分的名称建议重新拟定。

其次,强化申请前的“深度检索”。很多专利同名源于检索不全面——仅检索名称而忽略技术方案。正确的做法是,除了在科科豆等平台检索名称关键词,还需通过“分类号+关键词”“权利要求书语义检索”等方式,排查技术领域相同或相近的专利。例如,研发“无人驾驶车辆路径规划算法”时,不仅要检索“路径规划”,还要检索“无人驾驶”“轨迹优化”等相关术语,避免因关键词遗漏导致专利同名风险被忽略。

最后,定期开展“专利 portfolio 体检”。对于已授权的专利,建议每半年通过科科豆的“专利监控”功能跟踪同领域新公开专利,及时发现潜在的专利同名情况。某新能源企业就曾通过这种方式,在竞争对手申请“一种磷酸铁锂电池热管理系统”专利后,发现其名称与自身已授权专利仅一字之差(“热管理”vs“温度管理”),但技术方案高度相似,遂提前启动无效宣告程序,最终成功维护了自身权益。

在创新的赛道上,专利名称就像技术成果的“名片”,既需要准确传递价值,也需要避免与他人“撞衫”。专利同名的出现,既是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现象,也是对创新主体专利管理能力的考验。通过科学的检索、理性的分析和积极的应对,不仅能化解潜在风险,更能让专利真正成为保护创新、驱动发展的有力武器。 https://kkd-cos.kekedo.com/seo-p-Img/02967.webp

常见问题(FAQ)

发现专利同名后必须要处理吗? 不一定,若不涉及侵权等问题,不处理也可。但为避免潜在纠纷,建议评估是否处理。 发现专利同名后有哪些处理方式? 可先评估是否构成侵权,若构成可协商解决,如与对方沟通专利转让、许可使用等;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发现专利同名后不处理会有什么后果? 可能面临侵权纠纷,若判定侵权,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误区科普

误区:发现专利同名就一定构成侵权。 科普:专利同名不一定构成侵权,判断是否侵权需综合考虑专利的技术方案、权利要求等多方面因素。仅名称相同,技术方案等不同,通常不构成侵权。

延伸阅读

  1. 《专利审查指南》(国家知识产权局编)
    推荐理由:系统阐述专利申请的形式审查标准,包括名称拟定的规范性要求,帮助理解为何专利名称不强制“唯一性”,以及审查员对名称的核心审查要点(如是否准确反映技术内容)。

  2. 《专利信息检索与利用实务》(知识产权出版社)
    推荐理由:详解专利检索的全流程方法,涵盖“名称关键词检索”“分类号+技术特征检索”“权利要求书语义比对”等技巧,解决文章中提到的“检索不全面导致同名风险”问题。

  3. 《专利侵权判定指南及案例解读》(中国法制出版社)
    推荐理由: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2022年发布的侵权判定标准,通过案例分析“技术方案实质性相似”的判定逻辑,明确“仅名称相同不构成侵权”的法律边界,对应“精准比对技术实质”步骤。

  4. 《企业专利工作指南》(国家知识产权局企业知识产权促进处编)
    推荐理由:提供企业专利管理全流程指导,包括“专利名称预审机制”“申请前深度检索流程”“专利portfolio动态监控”等实操工具,直接对应文章中“主动预防”的核心建议。

  5. 《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评析:恶意抢注与维权》(法律出版社)
    推荐理由:收录类似“便携式智能消毒设备”恶意抢注案例,分析专利同名背后的侵权认定标准及维权路径,为应对“搭便车”行为提供法律实务参考。

  6. 《专利名称拟定与风险规避》(八月瓜研究院编)
    推荐理由:聚焦专利名称的“独特性构建”,提供“技术特征具象化命名法”(如加入“深度学习”“物联网”等限定词),并附“名称独特性评分工具”的使用指南,落实“专利名称预审机制”。 https://kkd-cos.kekedo.com/seo-p-Img/05967.webp

本文观点总结:

在创新驱动发展的当下,专利申请与管理成日常工作,但专利同名现象时有发生。专利同名指不同申请人的专利在名称表述、技术方案核心要素或应用场景上高度相似,可能带来权利冲突、市场混淆等风险。 专利同名成因有多重因素。从申请流程看,审查员不绝对限制名称唯一性,不同申请人可能因技术通用性等拟定相近名称;技术研发“撞车”,热门领域相似技术易使专利同名;信息检索不全面以及恶意抢注或“搭便车”行为也会导致这一现象。 发现专利同名后,应分三步应对。一是精准比对技术实质,关注技术领域、解决问题、采用手段和预期效果;二是评估法律状态与时间线,依据“先申请原则”等主张权利;三是针对性采取措施,如强调独特性、修改名称或维权。 预防专利同名更高效,可从三方面入手。建立“专利名称预审机制”,避免用宽泛词汇,利用工具筛查;强化申请前的“深度检索”,采用多种检索方式;定期开展“专利portfolio体检”,跟踪同领域新公开专利。专利同名考验创新主体专利管理能力,需科学应对。

引用来源:

  • 《专利审查操作规程》,国家专利局公布

  • 《专利名称冲突现象研究》,知网2023年发表

  • 《专利侵权判定指南》,国家专利局2022年发布

  • 《企业专利工作指南》,国家专利局发布

  • 新华网曾报道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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