靶向专利是生物医药领域创新成果的重要保护形式,其核心在于围绕“靶向性”技术构建保护范围,即针对特定生物靶点(如蛋白质、基因序列、细胞表面受体等)设计的药物、方法或装置。这类专利的保护客体需满足“技术方案”的基本要求,既可以是产品(如靶向药物组合物、纳米递送载体),也可以是方法(如靶点筛选方法、药物制备工艺)或用途(如特定疾病的治疗用途)。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23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生物医药领域专利申请中,靶向治疗相关占比已达35.7%,但授权率仅为48.2%,低于领域平均水平,这与撰写过程中保护客体不明确、技术特征模糊等问题直接相关。
撰写靶向专利时,需首先明确保护客体的类型。例如,若创新点在于“一种针对HER2阳性乳腺癌的抗体药物偶联物(ADC)”,则属于产品类专利;若创新点在于“利用CRISPR技术筛选肺癌靶向基因的方法”,则属于方法类专利。实践中,部分申请人因未清晰区分产品与方法的边界,导致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混乱。例如,某专利申请同时要求保护“一种靶向药物”和“该药物的制备方法”,但说明书中仅记载了药物的结构数据,未公开制备步骤,最终因方法类权利要求缺乏支持被驳回。
靶向技术的创新点往往体现在“特异性”与“有效性”两个维度。例如,传统化疗药物因缺乏靶向性导致副作用,而靶向药物通过与特定靶点结合实现精准治疗,其创新点可能包括“新靶点的发现”“靶点结合方式的改进”或“递送系统的优化”。撰写时需将创新点转化为可量化的技术特征,避免使用“高效”“显著改善”等模糊表述。例如,某专利申请中“本发明药物对肿瘤细胞具有高效抑制作用”的描述,可修改为“本发明药物在10 μmol/L浓度下对SK - BR - 3细胞的抑制率≥90%,且对正常肝细胞的毒性IC50≥100 μmol/L”,通过具体数据体现靶向性优势。
权利要求书是靶向专利的“权利边界”,其撰写质量直接影响保护范围的稳定性。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权利要求需“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并以说明书为依据”。结合生物医药领域特点,靶向专利权利要求书需重点关注独立权利要求的构建、从属权利要求的层次化布局,以及技术特征的实证支持。
独立权利要求需包含实现发明目的的“必要技术特征”,即缺少该特征将导致技术方案无法实施或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对于靶向药物产品,必要技术特征通常包括“活性成分(如抗体、小分子化合物)”“靶点结合特征(如结合常数、特异性)”及“核心用途(如适应症)”。例如,一项抗PD - 1单克隆抗体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可表述为:“一种抗PD - 1单克隆抗体,其特征在于,包含重链可变区(SEQ ID NO:1)和轻链可变区(SEQ ID NO:2),所述抗体与PD - 1蛋白的结合常数KD≤5×10 - 9 mol/L(通过表面等离子共振技术测定),且用于制备治疗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的药物。”
需注意,独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不宜过宽或过窄:过宽可能因缺少技术特征被驳回(如仅记载“一种靶向PD - 1的抗体”而无序列或结合数据),过窄则易被竞争对手规避(如限定过多个体化制备参数)。通过科科豆的专利数据库检索可发现,2023年授权的靶向药物专利中,62%的独立权利要求包含3 - 5个必要技术特征,且均通过实验数据(如结合实验、动物药效实验)支持。
从属权利要求通过对独立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形成“核心保护范围 + 外围防御”的布局。例如,针对上述抗PD - 1抗体专利,从属权利要求可从“活性成分修饰”“药物剂型”“联合用药方案”等维度展开:“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体,其特征在于,所述抗体经聚乙二醇(PEG)修饰,修饰度为2 - 5个PEG分子/抗体分子”“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抗体,其特征在于,与化疗药物紫杉醇联合使用,抗体与紫杉醇的摩尔比为1:5 - 1:10”。
八月瓜的专利价值评估数据显示,包含3层以上从属权利要求的靶向专利,在后续侵权诉讼中的胜诉率比单层布局高28%。这是因为多层次布局可在独立权利要求被无效时,通过从属权利要求维持部分保护范围。
靶向技术的“靶向性”需通过实验数据实证,否则权利要求易因“公开不充分”被驳回。例如,“特异性结合靶点”需通过交叉反应实验证明(如与其他同源蛋白的结合率<5%);“治疗效果”需提供动物模型数据(如小鼠肿瘤体积缩小率、生存期延长百分比)。某靶向CD20的单抗专利因仅记载“体外结合实验阳性”,未提供体内药效数据,被审查员以“无法证明临床应用价值”驳回,后补充非人灵长类动物淋巴瘤模型数据(给药4周后肿瘤负荷降低70%)才获得授权。
撰写前需全面检索现有技术,避免重复授权或保护范围冲突。通过科科豆的专利检索工具,可筛选出同靶点已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布局,例如:若现有专利已保护“抗HER2抗体的氨基酸序列”,则新申请可转向“抗体的糖基化修饰方法”或“与HER2/CD3双特异性抗体的组合”。同时,利用八月瓜的专利侵权风险分析功能,可模拟竞争对手可能的规避设计(如替换氨基酸序列中的非关键位点),提前在权利要求中增加“保守性突变”“功能等同物”等限定,例如“包含与SEQ ID NO:1具有至少90%同源性且保留PD - 1结合活性的重链可变区”。
生物医药领域专利审查有特殊要求,需在撰写中提前适配。例如,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十章,治疗方法因“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实施对象”不授予专利权,但若要求保护“药物在制备治疗某疾病的药物中的用途”(即“瑞士型权利要求”)则可授权。某团队最初提交“一种使用靶向药X治疗肺癌的方法”的权利要求被驳回,修改为“靶向药X在制备治疗EGFR突变型非小细胞肺癌的药物中的用途”后获得授权。此外,涉及基因序列、蛋白质结构的专利,需在说明书中提供SEQ ID NO编号及序列表,确保公开充分。
靶向专利的撰写是技术创新与法律规则的结合,需以精准的技术特征定义保护范围,以实证数据支撑权利要求,同时通过合理的布局策略提升专利稳定性。在生物医药创新加速的背景下,高质量的专利撰写不仅能保护研发成果,更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构建核心壁垒。
不少人认为靶向专利权利要求写得越宽泛越好,能获得更大保护范围。实际上,过于宽泛的权利要求可能缺乏新颖性和创造性,在专利审查中难以通过,还可能导致权利不稳定,在后续侵权诉讼中因范围模糊而败诉。权利要求范围应合理界定,结合发明实际情况与现有技术情况,做到清晰且适度。
本文围绕靶向专利撰写技巧及权利要求书撰写要点展开阐述。 靶向专利以“靶向性”技术构建保护范围,保护客体包括产品、方法或用途。撰写时要明确保护客体类型,避免权利要求范围混乱;提炼技术创新点,转化为可量化特征。 权利要求书撰写方面,独立权利要求需含必要技术特征,保护范围要适中;从属权利要求应层次化布局,形成“核心保护范围 + 外围防御”;技术特征需量化和实证支持,否则易因公开不充分被驳回。 撰写技巧上,要全面检索现有技术以规避设计,利用工具筛选同靶点已授权专利布局,模拟规避设计提前限定权利要求。同时需适配生物医药领域特殊审查规则,如“瑞士型权利要求”可获授权,涉基因序列等专利要提供编号及序列表。高质量的靶向专利撰写能保护研发成果,提升企业竞争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 《2023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
科科豆专利数据库. (2023). 靶向药物专利检索与分析数据.
八月瓜专利价值评估数据. (2023). 靶向专利侵权诉讼胜诉率分析.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十章. (最新版). 生物医药领域专利审查特殊要求.
某靶向CD20单抗专利审查意见及授权文件. (具体年份及专利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