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书申请审查重点有哪些要注意

专利局

理解专利审查的核心维度与实践要点

在创新成果转化为法律保护的过程中,专利审查是决定技术方案能否获得独占权的关键环节。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已缩短至16.5个月,审查效率的提升对申请文件的规范性和技术方案的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从法律条文到实操标准,审查员主要围绕专利书申请的合法性、技术性和文本规范性三大维度展开评估,其中技术方案的“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是审查的核心,而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则直接影响审查结论的走向。

专利书申请的首要审查环节是确定申请主题是否属于专利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二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分别对应不同的保护对象:发明针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技术方案,实用新型聚焦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的适于实用的新方案,外观设计则保护产品的整体或局部的形状、图案等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例如,一种新型发动机的制造方法属于发明,而该发动机的气缸结构改进可能属于实用新型,其外壳的流线型设计则可申请外观设计。若申请主题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排除的情形,如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等,将直接被驳回。

技术方案的实用性是审查员关注的基础门槛。实用性要求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某企业曾申请“一种永动机装置”的专利,因违反能量守恒定律无法实际制造,最终因缺乏实用性被驳回。与之相对,某团队研发的“可降解塑料地膜制备方法”,通过农业试验证明能有效减少土壤污染且成本可控,其积极效果和可实施性使其顺利通过实用性审查。在实践中,申请人可通过提供实验数据、生产流程说明等材料证明方案的可行性,避免因“纯理论构想”或“无法重复实施”导致审查受阻。

新颖性审查是判断技术方案是否“前所未有”的关键。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且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现有技术包括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如公开出版的论文、销售的产品、展览会上展示的技术等。例如,某公司2023年提交的“智能温控水杯”专利申请,因2022年某电商平台已销售过具有相同温控功能的产品,该申请因丧失新颖性未获授权。为提升新颖性审查通过率,申请人在提交专利书申请前,可通过八月瓜等平台进行现有技术检索,全面了解同领域技术发展现状,避免重复研发。

创造性审查是专利授权的核心难点,要求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判断创造性时,审查员通常采用“三步法”: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找出区别技术特征、判断这些区别特征是否显而易见。某专利申请“基于AI的垃圾自动分类装置”,其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是传统的红外传感分类装置,区别在于引入了深度学习算法优化分类精度。若现有技术中已存在将AI算法应用于类似分类场景的案例,该方案可能被认定为不具备创造性;反之,若该算法与硬件结构的结合产生了意想不到的分类效率提升,则可能满足创造性要求。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23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发明专利申请中因创造性不足被驳回的比例占总量的38.2%,成为导致申请失败的首要原因。

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直接影响审查效率和授权成功率。权利要求书需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保护范围,这是审查的重点之一。某机械领域专利因权利要求书中“大约”“近似”等模糊表述,导致保护范围不明确,审查员发出多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延长了审查周期。说明书则需对技术方案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例如,某生物制药专利申请因未公开关键化合物的提取工艺参数,所属领域技术人员无法重复实验,最终因公开不充分被驳回。申请人可借助科科豆等平台提供的专利撰写辅助工具,或咨询专业代理机构,确保文件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的形式要求。

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侧重“新颖性”和“美感”,同时需避免与现有设计或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构成实质性近似。近年来,随着电商行业发展,产品外观的相似性争议增多。2023年,某家电企业的“圆形底座电风扇”外观设计专利,因与在先授权的“椭圆形底座电风扇”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显著差异,被宣告无效。审查实践中,审查员会采用“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从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等设计特征出发,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申请人在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时,应提供清晰的六面视图或立体图,并说明设计要点,以突出与现有设计的区别。

此外,专利申请的单一性原则也不容忽视。一项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若包含两项以上发明或实用新型,需满足“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且在技术上相互关联。例如,“一种智能手机及其制造方法”可作为一件发明专利申请提出,因其产品和方法之间存在紧密的技术关联;而“一种新型电池”和“一种智能手表”若无直接技术关联,则需分案申请。不符合单一性要求的申请,审查员会要求申请人进行分案,否则将影响后续审查进程。

在审查过程中,申请人可能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此时的答复质量至关重要。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2023年发明专利申请的平均答复次数为1.8次,高效的答复能显著缩短审查周期。答复时需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逐一回应,必要时修改申请文件,但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例如,某申请人在答复创造性缺陷时,通过补充实验数据证明技术方案的效果优于现有技术,并调整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最终成功获得授权。

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强,专利审查标准持续完善。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专利审查指南》修订版,进一步明确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可专利性、商业模式创新的保护边界等新兴领域的审查规则。申请人需持续关注审查政策动态,结合技术创新特点,有针对性地准备申请材料。无论是技术方案的前期评估、申请文件的精细化撰写,还是审查意见的专业答复,每一个环节的专业把控都将直接影响专利授权的结果,为创新成果构建坚实的法律屏障。 专利书申请

常见问题(FAQ)

专利申请审查中,如何判断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创造性审查主要关注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具体判断时,需将发明与现有技术对比,看是否存在非显而易见的技术改进,例如解决了现有技术未解决的技术难题、克服了技术偏见,或取得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审查员通常会采用“三步法”,即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找出区别技术特征、判断这些区别是否显而易见。

专利申请文件中的权利要求书需要注意哪些撰写要点?权利要求书是界定保护范围的核心文件,需满足清楚、简要、以说明书为依据的要求。首先,独立权利要求应从整体上反映发明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所必需的技术特征;其次,从属权利要求需用附加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最后,避免使用模糊表述(如“大约”“左右”),确保保护范围明确,同时覆盖合理的技术方案变体。

专利审查过程中收到补正通知书或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如何有效答复?收到通知书后,需先仔细阅读并理解审查员指出的问题,重点关注格式缺陷(如文件形式、附图问题)或实质性缺陷(如新颖性、创造性、公开不充分)。针对补正通知书,应在指定期限内按照要求修改文件;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需结合现有技术和发明内容,有理有据地陈述意见,必要时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修改以克服缺陷,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误区科普

认为“专利申请只要提交了就能授权,审查只是走流程”是常见误区。实际上,专利审查是严格的法律和技术审查过程,并非所有申请都能通过。我国专利审查采用“实质审查制”(发明)和“初步审查+实质审查请求”(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审查员会对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实质性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据统计,发明专利的授权率约为50%-60%,若技术方案缺乏创新点、公开不充分或权利要求撰写不当,均可能被驳回。此外,部分申请人误以为“自己研发的技术一定具有创造性”,但创造性判断需基于现有技术,若与现有技术相比改进微小或属于常规技术手段的组合,则可能因不具备创造性而无法授权。因此,申请前进行全面的专利检索和分析,优化申请文件撰写,是提高授权概率的关键。

延伸阅读

《专利审查指南》(国家知识产权局编)

推荐理由:作为专利审查的官方操作手册,系统阐述专利审查的法律依据、“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判断标准、单一性要求、申请文件形式审查等核心内容,与原文提到的“合法性、技术性、文本规范性”三大审查维度高度契合。书中详细解读《专利法》及实施细则在审查实践中的应用,是理解审查员逻辑、规避申请风险的权威依据,适合所有专利申请人及代理人精读。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实务》(吴观乐 著)

推荐理由:聚焦原文强调的“申请文件撰写质量”,从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界定、说明书的充分公开,到从属权利要求的布局策略,均通过实例解析撰写要点。书中结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对“清楚、完整”的要求,详细说明如何避免“模糊表述”“公开不充分”等常见缺陷,是提升专利文本规范性、缩短审查周期的实用指南。

《发明创造性审查判断案例解读》(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 编)

推荐理由:针对原文核心难点“创造性审查”,精选大量真实案例拆解“三步法”(最接近现有技术、区别技术特征、显而易见性判断)的应用逻辑。通过对比“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显著的进步”在不同技术领域(如机械、化学、电学)的审查尺度,帮助申请人理解创造性审查的边界,避免因“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差异不足”导致驳回。

《外观设计专利审查实务》(国家知识产权局外观设计审查部 编)

推荐理由:专门覆盖原文提及的外观设计审查要点,包括“新颖性”“实质性近似”判断、“一般消费者认知水平”标准及设计要点的呈现技巧。书中结合2023年修订的审查规则,通过家电、数码产品等典型案例,解析“整体视觉效果”综合判断方法,指导申请人如何通过六面视图、设计要点说明突出外观设计的独特性。

《专利审查意见答复策略与技巧》(李超 等著)

推荐理由:聚焦原文强调的“审查意见答复质量”,系统梳理答复流程(如缺陷识别、证据补充、权利要求修改),针对“缺乏新颖性”“创造性不足”“公开不充分”等高频审查意见,提供具体的答复模板与论证逻辑。书中特别强调“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范围”的原则,帮助申请人在答复中既解决缺陷又维护保护范围,提升授权成功率。

《专利审查指南2023修订版解读》(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编)

推荐理由:解读原文提及的“新兴领域审查规则”,包括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可专利性、商业模式创新的保护边界、遗传资源披露要求等2023年修订重点。通过对比修订前后的审查标准,帮助申请人把握“AI技术方案”“数据处理方法”等前沿领域的审查动态,确保申请材料符合最新政策要求。 专利书申请

本文观点总结:

专利审查是创新成果获法律保护的关键,围绕合法性、技术性、文本规范性三大维度展开,核心为技术方案“三性”(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及申请文件撰写质量。合法性审查需确定主题属专利保护范围(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各有界定),排除《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科学发现等情形。技术性中,实用性是基础门槛,要求方案能制造使用且产生积极效果,需实验数据等证明可行性;新颖性需排除申请日前的现有技术,申请前应通过检索了解领域现状;创造性是授权难点,发明需“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实用新型需“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因创造性不足驳回占比达38.2%。文本规范性方面,权利要求书需清楚限定保护范围,说明书需完整公开技术方案,避免模糊表述或公开不充分。外观设计审查侧重新颖性、美感及与现有设计的差异,以“一般消费者”视角判断整体视觉效果。单一性原则要求一项申请限于一项发明等,否则需分案。审查意见答复需针对缺陷逐一回应,可修改文件但不超原记载范围。申请人还需关注审查政策动态,各环节专业把控直接影响授权结果,为创新成果构建法律屏障。

参考资料: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3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 八月瓜。 科科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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