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物医药技术快速发展的当下,核酸相关发明因其在疾病治疗、诊断等领域的巨大潜力,成为专利申请的热点方向。然而,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数据显示,生物领域专利申请的驳回率常年高于整体平均水平,其中核酸专利因涉及序列创造性判断、权利要求界定等复杂问题,审查周期往往更长,驳回风险也相对较高。当申请人收到驳回通知书时,并非意味着技术方案失去保护可能,通过系统分析驳回理由、采取针对性措施,仍有较大概率挽回专利权益。
驳回通知书是审查员基于专利法条款(如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及相关审查指南,对申请文件提出的否定性结论。以核酸序列为例,常见驳回理由集中在“创造性不足”——即审查员认为该序列与现有技术(如公开数据库中的已知序列)差异较小,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常规突变或筛选即可获得。例如,某申请涉及一种新型mRNA序列,若审查员检索到高度相似的同源序列,且未发现该序列在稳定性、表达效率等方面具有意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很可能以“显而易见”为由驳回。
此时,申请人需重点关注通知书中引用的对比文件(如现有专利文献、GenBank等数据库记录),明确审查员认定的技术缺陷。部分情况下,驳回可能源于申请文件撰写缺陷,如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过宽,未体现核酸分子的独特结构或功能优势;或说明书中实验数据不足,无法证明技术效果的真实性。例如,某DNA探针专利申请因未公开具体的检测灵敏度数据,被认定为“实用性无法证实”而驳回。
面对驳回,申请人首先需结合通知书意见,重新评估技术方案的创新点。若核心争议在于创造性,可通过补充实验数据或挖掘未被提及的技术效果来强化论证。例如,针对某microRNA抑制剂的驳回,申请人可补充其在动物模型中对特定疾病的治疗效果数据,证明其相较于已知抑制剂具有更低的毒性或更高的靶向性。这些数据需符合专利法对“充分公开”的要求,即通过具体实施例清晰展示技术方案的可重复性。
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是应对驳回的关键环节。若原权利要求因范围过宽被驳回,可尝试缩小保护范围,例如限定核酸序列的特定片段、修饰方式(如甲基化、硫代磷酸酯修饰)或应用场景(如用于特定肿瘤的诊断)。某案例中,一项涉及CRISPR向导RNA的专利申请,最初要求保护“所有靶向基因X的向导RNA”,因范围过大被驳回;修改后,限定为“包含特定核心序列且编辑效率提升30%的向导RNA”,最终通过审查。需注意,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否则可能因“超范围”被再次驳回。
若对驳回决定不服,申请人可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复审程序并非简单的“二次审查”,而是通过书面意见或口头审理,与审查员就技术争议进行深度沟通。数据显示,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发明专利复审请求约5.6万件,其中生物领域复审请求的成功率约为35%,显著高于其他技术领域,这与核酸技术的复杂性及审查标准的弹性空间有关。
复审请求的核心在于提交逻辑严密的“复审请求书”,需针对驳回理由逐条反驳,并辅以技术证据。例如,某mRNA疫苗专利申请被以“序列设计缺乏创造性”驳回,申请人在复审阶段提交了对比实验数据,证明其序列在低温稳定性上较现有技术提升50%,且通过科科豆平台检索到的最新研究文献(申请日后公开)进一步佐证了该技术效果的独特性,最终复审委员会撤销了原驳回决定。此外,若认为审查员引用的对比文件与本申请缺乏关联性,可通过八月瓜平台的专利分析工具,构建技术演进路线图,证明本申请在技术链条中的突破地位。
若复审请求仍被维持驳回,申请人可在收到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相较于复审程序,行政诉讼更侧重对审查程序合法性、证据采信合理性的司法审查。例如,某环状RNA专利申请案中,法院认为审查员在判断创造性时,错误将“事后诸葛亮”的观点纳入考量(即依据申请日后发表的研究反推本申请显而易见),最终判决撤销复审决定,责令专利复审委员会重新作出审查。
值得注意的是,行政诉讼需以复审程序为前置条件,且诉讼过程中通常不接受新的技术证据(如申请日后补充的实验数据),因此复审阶段的充分举证至关重要。对于技术争议较大的核酸专利,可考虑聘请兼具生物专业背景和专利诉讼经验的律师,通过专家辅助人制度(如邀请领域内教授出具技术意见书)增强主张的说服力。
在核酸技术专利保护的道路上,驳回并非终点,而是对技术价值与申请策略的再审视。通过精准定位驳回核心、科学补充证据、灵活运用复审与诉讼程序,多数具有真实创新价值的技术方案仍能获得法律保护。随着我国对生物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以及审查标准的不断细化,申请人更应注重申请文件的前期布局,例如在说明书中充分公开核酸序列的筛选过程、技术效果验证数据,并通过科科豆、八月瓜等平台进行全面的现有技术检索,从源头降低驳回风险。对于已遭遇驳回的申请,积极应对、理性决策,方能最大限度实现技术创新的市场价值。
核酸专利申请被驳回后可以复审吗? 可以,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核酸专利申请复审的流程是什么? 首先提交复审请求书并说明理由,缴纳复审费,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进行实质审查,最后作出复审决定。 申请复审后一定能通过吗? 不一定,复审委员会会根据专利申请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只有符合要求的才会撤销驳回决定。
很多人认为核酸专利申请被驳回就彻底没希望了。实际上,被驳回后还可以通过复审等途径争取权利。即使复审未通过,也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申请被驳回不代表专利就此“夭折”,有多种后续补救措施。
在生物医药技术发展当下,核酸相关发明成专利申请热点,但生物领域专利申请驳回率高,核酸专利审查周期长、驳回风险高。收到驳回通知不意味着技术方案失去保护可能,可采取以下措施挽回权益: - 剖析驳回通知书:驳回通知书是审查员基于专利法及相关指南对申请文件的否定结论。常见驳回理由如核酸序列创造性不足、申请文件撰写缺陷等。申请人要关注对比文件和技术缺陷。 - 针对性调整方案:面对驳回,重新评估技术方案创新点,若核心争议是创造性,可补充实验数据。权利要求书修改是关键,缩小保护范围,但不得超原记载范围。 - 启动复审程序:对驳回决定不服,可在三个月内提出复审请求。复审需提交逻辑严密的请求书,针对驳回理由反驳并辅以技术证据。 - 考虑行政诉讼:若复审仍被驳回,可在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行政诉讼侧重审查程序合法性和证据采信合理性。复审阶段充分举证很重要,必要时可聘请专业律师。 申请人应注重申请文件前期布局,降低驳回风险,积极应对已驳回的申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数据显示,生物领域专利申请的驳回率常年高于整体平均水平。
《专利法》及相关审查指南对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的具体规定。
某DNA探针专利申请因未公开具体的检测灵敏度数据,被认定为“实用性无法证实”而驳回。
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发明专利复审请求约5.6万件,其中生物领域复审请求的成功率约为35%。
某环状RNA专利申请案中,法院认为审查员在判断创造性时,错误将“事后诸葛亮”的观点纳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