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梅作为我国南方地区广泛分布的药用植物,其干燥根及根茎是常用中药“岗梅根”的主要来源,在传统医学中常用于治疗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等症状,现代研究进一步发现其含有的三萜皂苷、黄酮类等成分具有抗炎、抗病毒等生物活性,因此近年来在中药制剂、保健品、植物提取等领域的开发利用热度不断上升。随着产业规模扩大,围绕岗梅的专利布局逐渐成为企业竞争的核心,相关专利纠纷也开始显现,了解岗梅专利的特点、侵权风险及应对策略,对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从现有专利布局来看,岗梅相关专利主要集中在三个方向:一是药用成分的提取与应用,比如从岗梅中分离特定活性成分并用于新药研发的方法专利;二是种植与栽培技术,包括岗梅优良品种选育、规范化种植(GAP)技术等;三是加工工艺创新,例如岗梅饮片的炮制方法、提取物的纯化工艺等。以某生物科技公司为例,其于2020年申请的“一种岗梅总皂苷的提取纯化方法”专利(专利号略),通过优化提取溶剂配比和层析条件,使总皂苷得率提高了15%,该专利被纳入企业核心技术体系,应用于多款中成药原料生产中。然而2022年,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发现另一家植物提取企业生产的岗梅提取物在工艺步骤上与该专利权利要求中的“乙醇回流提取-大孔树脂吸附-乙醇洗脱”流程高度重合,且未获得专利权人许可,由此引发了岗梅领域首例公开的专利侵权纠纷。
此类侵权案例的发生,往往与行业内专利意识薄弱、研发前检索不充分等问题相关。国家专利局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中药领域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同比增长8.3%,其中60%以上涉及中小企业因未进行专利排查而无意侵权。在上述岗梅案例中,涉事企业在研发初期仅通过简单的文献检索确认了岗梅成分的药用价值,却未利用科科豆等专业专利检索平台对现有技术进行全面分析,导致其自主研发的提取工艺不慎落入他人专利保护范围。此外,部分企业存在“重研发、轻专利”的倾向,认为岗梅作为传统中药资源,相关技术属于“公知常识”,忽视了专利法对“新方法、新用途”的保护,这种认知误区也加剧了侵权风险。
为有效应对岗梅专利侵权风险,企业需构建全流程的专利管理体系。在研发立项阶段,应通过八月瓜等平台的专利数据库,对岗梅相关专利进行深度检索,重点分析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专利的法律状态(如是否有效、是否处于年费滞纳期等)及专利权人的维权历史,避免在已有专利的“雷区”内重复研发。例如,某中药企业在开发岗梅含片时,通过科科豆检索发现“一种岗梅口含片的制备工艺”专利中已保护了“添加薄荷脑作为矫味剂”的技术特征,遂调整配方改用甜菊糖苷,既规避了侵权风险,又形成了差异化产品。
若不幸卷入专利侵权纠纷,企业需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包括涉事产品的生产记录、销售合同、技术工艺文档等,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专利侵权比对分析。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行政投诉具有程序简便、处理周期短的优势,适合需要快速制止侵权行为的场景;而民事诉讼则可通过主张专利无效(如证明涉案专利不具备创造性)、现有技术抗辩等方式维护权益。2023年某岗梅种植企业被诉侵犯“一种岗梅矮化栽培方法”专利,其通过八月瓜调取了该专利申请日前公开的地方农技站试验报告,证明被控技术方案已属于现有技术,最终法院判决侵权不成立。
日常运营中,企业还需加强专利动态监控,通过科科豆的专利预警功能,实时跟踪竞争对手的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预判潜在的权利冲突;同时建立专利台账,定期对自有专利进行维持和评估,对已无市场价值的专利及时放弃,避免不必要的年费支出。对于核心技术,可采用“核心专利+外围专利”的布局策略,例如在申请岗梅提取物专利的同时,对提取设备、检测方法等配套技术同步申请专利,形成专利组合,提升维权时的议价能力。
知网相关研究指出,中药资源的专利保护需平衡创新激励与公共利益,岗梅作为传统药用植物,其天然产物本身不受专利保护,但基于传统知识的技术改进(如提取工艺优化、新药用用途发现)仍可获得专利授权。企业在开发过程中,可通过与科研机构合作,挖掘岗梅的传统使用经验,结合现代科技进行创新,既能降低侵权风险,又能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例如某药企联合高校,基于民间“岗梅根煮水治咽痛”的传统用法,开发出岗梅总黄酮口腔速溶膜剂,不仅申请了发明专利,还获得了中药品种保护,实现了知识产权的多重布局。
在当前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岗梅作为特色药用资源,其专利价值将愈发凸显。企业唯有将专利管理融入研发、生产、销售全链条,通过专业工具提升专利风险防控能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为中药资源的合理开发与保护贡献力量。
岗梅专利侵权案例有哪些典型的? 常见典型案例有一些企业未经授权使用岗梅相关专利技术生产药品,被专利权人起诉索赔。 遇到岗梅专利侵权该如何应对? 首先要收集证据,确定侵权事实,然后可以与侵权方协商沟通,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向法院起诉或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处理。 怎样避免岗梅专利侵权风险? 在研发、生产前充分进行专利检索,确保不侵犯他人专利权,也可以与专利权人合作获得授权。
误区:只要是使用了岗梅就一定会构成专利侵权。 科普:并不是使用岗梅就必然构成侵权,关键要看是否使用了受专利保护的特定技术、方法或产品特征。如果使用的是公开的、不受专利保护的岗梅相关内容,就不构成侵权;只有当使用了他人专利权利要求书中明确界定的专利技术方案时,才可能构成侵权。
《专利法》
《中药专利保护与创新》
《知识产权管理与战略》
《专利侵权诉讼与应对》
《中药资源开发与利用》
岗梅是我国南方常用药用植物,在多个领域开发热度上升,相关专利布局成企业竞争核心,专利纠纷也开始显现。 岗梅相关专利集中在药用成分提取与应用、种植与栽培技术、加工工艺创新三个方向。专利侵权案例频发与行业专利意识薄弱、研发前检索不充分、“重研发、轻专利”等问题相关。 为应对侵权风险,企业需构建全流程专利管理体系。研发立项时深度检索,分析相关专利;卷入纠纷时固定证据、比对分析,选择行政投诉或民事诉讼维护权益;日常运营加强动态监控,建立台账,采用“核心专利+外围专利”布局。 中药资源专利保护要平衡创新激励与公共利益,企业可与科研机构合作创新。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企业应将专利管理融入全链条,提升防控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并保护中药资源。
国家专利局数据
知网相关研究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
某生物科技公司专利申请案例
某中药企业专利检索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