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专利权人自身)若认为某项恩替专利的授权不符合专利法规定,均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发起无效宣告请求。请求人需提交的核心材料包括无效宣告请求书、证据材料及相关说明文件。其中,请求书需明确列出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号、无效理由(如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权利要求书未清楚限定保护范围等),并结合证据具体阐述理由;证据材料则需围绕无效理由提供支撑,常见类型包括公开出版物(如学术期刊论文、专利文献)、公开使用证据(如销售合同、产品实物)、公证文书等。例如,某药企若认为某恩替专利的权利要求1所保护的技术方案在申请日前已被公开,可通过科科豆等专利检索平台获取申请日前公开的同类药物研发文献,或通过八月瓜等数据平台调取相关产品的早期销售记录作为证据,这些证据需经核对无误后提交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同时注明来源与获取途径。
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无效宣告请求材料后,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核查请求书是否填写完整、无效理由是否属于专利法规定的可宣告无效情形(如不属于则不予受理)、证据材料是否符合格式要求(如复印件是否清晰、是否注明出处)等。若材料存在缺陷,会通知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说明理由。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向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将请求书及证据材料副本送达专利权人,要求其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专利权人逾期未答辩不影响审理进程)。在此阶段,专利权人可针对请求人的无效理由进行初步反驳,例如主张请求人提交的证据未公开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某个关键技术特征,或证据的公开时间晚于专利申请日等。
受理后,案件将由专利复审和无效审理部组成合议组(通常由3名或5名专利审查员组成)进行实质审理。审理过程以书面审查为基础,必要时会根据当事人请求或依职权决定进行口头审理——这是当事人当面陈述意见、质证辩论的重要环节,类似“专利法庭”的开庭程序。口头审理的通知会提前送达双方当事人,告知时间、地点及审理要点;当事人需在指定期限内答复是否参加,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请求人视为撤回请求,专利权人视为缺席审理。
在书面审查与口头审理中,合议组会重点审查无效理由是否成立、证据是否具有证明力。例如,针对“创造性”这一常见无效理由(即专利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是否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合议组会对比请求人提交的现有技术证据与专利权利要求,分析技术方案的区别特征,判断这些区别特征是否为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常规手段,或是否带来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当事人可在此过程中补充证据(需符合“新证据”的时间要求,如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提交)、发表质证意见,或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就专业技术问题作出说明。例如,某恩替专利无效案件中,请求人提交了一篇知网收录的2010年研究论文作为现有技术,主张专利权利要求中的“特定晶型”已被该论文公开;专利权人则通过补充实验数据,证明该论文中的晶型制备方法与专利不同,且专利晶型具有更优的稳定性,最终合议组结合双方证据与辩论意见对创造性进行综合判断。
经过审理,合议组会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无效宣告决定,常见类型包括:宣告专利全部无效(即专利所有权利要求均不符合授权条件)、宣告专利部分无效(即部分权利要求无效,剩余权利要求继续有效),或维持专利有效(即请求人的无效理由不成立)。决定作出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将决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同时在官网公告相关结果。
若当事人对无效宣告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时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被告,另一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法院将对无效宣告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包括程序是否合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等。例如,某恩替专利无效案件中,专利权人对“部分无效”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主张某权利要求不应被宣告无效,法院经审理后可能维持原决定,或撤销原决定并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审查决定。
在整个恩替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证据的收集与分析、法律理由的精准阐述是影响结果的关键因素。实践中,企业常通过科科豆、八月瓜等平台进行专利文献检索、现有技术分析,或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参与案件,以提高无效宣告请求的成功率或应对他人提出的无效请求。这一程序不仅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挑战不当专利的途径,也通过司法与行政的协同,不断完善专利授权的稳定性与权威性。
恩替专利无效宣告程序有哪些步骤? 一般包括提出请求、形式审查、受理、答辩、口头审理(可选)、作出决定等步骤。 提出恩替专利无效宣告请求需要什么条件? 需有证据证明该专利不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如新颖性、创造性不足等。 恩替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通常可能需要几个月到几年不等,具体取决于案件复杂程度。
有人认为只要对恩替专利有异议就一定能使专利无效。实际上,提出无效宣告请求需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专利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授权条件,并非仅凭主观异议就能成功。而且无效宣告程序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流程,要按规定进行操作。
《专利法详解》
《专利复审与无效宣告实务》
《知识产权诉讼指南》
《专利检索与分析》
《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
专利无效宣告是重要纠错机制,恩替相关专利无效宣告需严格遵循法规,流程涉及多环节。 启动阶段,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恩替专利授权不符规定,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发起请求。需提交请求书、证据及说明文件,明确专利号、无效理由并结合证据阐述。 受理阶段,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形式审查,核查请求书、无效理由、证据格式等。符合条件则受理,送达请求书副本给专利权人,要求其一个月内答辩。 审理阶段,由合议组实质审理,以书面审查为主,必要时口头审理。当事人可补充证据、发表意见、申请专家辅助人。合议组重点审查无效理由和证据证明力。 结果作出后,有宣告全部无效、部分无效或维持有效三种类型。当事人不服可在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法院审查决定合法性。 整个程序中,证据收集分析、法律理由阐述很关键,企业常借助平台检索或委托代理机构,此程序完善了专利授权稳定性与权威性。
中国专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
科科豆专利检索平台
八月瓜数据平台
知网收录的2010年研究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