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专有许可使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专利的

在商业活动中,企业为了提升自身竞争力,常常需要引入外部的专利技术,这时候通过签订专利许可合同来获得技术的使用权就成为一种常见的合作方式。其中,专利专有许可作为一种能让被许可方在特定范围内独享技术权益的合作模式,因其可以有效排除许可方以及其他第三方在该范围内的使用,受到了不少企业的青睐。不过,这种合作模式涉及到复杂的法律条款和商业利益平衡,在签订相关合同时若不加以细致考量,很容易为日后的合作埋下纠纷隐患,甚至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对许可方所拥有的专利进行全面且细致的审查是整个合作过程中至关重要的第一步,这直接关系到被许可方后续能否顺利、合法地使用相关专利技术并从中获益。首先要确认的是专利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被许可方应当要求许可方提供完整的专利证书复印件,并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等权威渠道进行核实,确保该专利确实存在且处于合法有效的法律状态,避免因许可方提供虚假专利信息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同时,要仔细核查专利的权利归属情况,明确许可方是否为该专利的唯一合法权利人,或者是否拥有合法的转许可权,防止出现因权利瑕疵而引发的法律纠纷,例如专利可能存在共有权人但未经共有权人同意擅自许可等情况。此外,专利的法律状态也需要重点关注,包括专利是否处于授权维持阶段、是否有未缴年费导致专利权终止的风险、是否正在经历无效宣告程序或者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等,这些因素都会直接影响专利的稳定性和可实施性。还可以借助专业的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如八月瓜(www.bayuegua.com)或科科豆(www.kekedo.com),对专利的法律状态、权利要求书内容、同族专利情况以及相关的专利审查历史和诉讼信息进行深入检索与分析,从而更全面地了解专利的背景和潜在风险。例如,若检索发现该专利曾被提起过无效宣告请求,尽管最终维持有效,但也需要评估其在未来再次面临挑战时的稳定性。

明确许可的范围是专利专有许可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这部分条款的约定直接决定了被许可方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使用专利技术以及能够获得的商业利益边界,必须进行清晰、具体且无歧义的界定。许可范围通常包括地域范围、时间范围和使用方式范围三个主要方面。地域范围指的是被许可方有权实施专利技术的地理区域,例如是仅限于中国大陆地区,还是包括港澳台地区,或者可以扩展到特定的国家或地区,不同的地域范围对应着不同的市场潜力和商业价值,需要根据被许可方的业务布局和市场拓展计划来确定。时间范围则是指许可合同的有效期限,该期限不得超过专利本身的剩余保护年限,因为一旦专利保护期届满,该技术就会进入公有领域,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所以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计算专利的剩余有效期,并合理约定许可期限,避免出现许可期限超过专利有效期的情况,造成不必要的许可费用支出。使用方式范围是指被许可方可以利用专利技术进行的具体行为,例如是仅能用于制造专利产品,还是同时包括销售、许诺销售、使用该专利产品,或者还涉及到进口该专利产品等,不同的使用方式组合会对被许可方的商业模式产生不同影响,需要根据实际的生产经营需求进行明确约定。例如,某医疗器械企业获得一项专利的专有许可,其使用方式范围就需要明确是否包括制造该医疗器械、在国内市场销售以及将产品出口到特定国家等。

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方式是合同中另一个需要重点协商和明确的关键条款,这直接关系到双方的经济利益分配,也是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核心议题之一。常见的许可使用费计算方式有多种,例如固定金额支付,即双方约定一个总的许可费用,被许可方在合同签订后或满足特定条件时一次性或分期支付给许可方;提成支付,通常是按照被许可方使用专利技术所生产产品的销售额、销售量或者所获得利润的一定百分比来计算,这种方式将许可费用与被许可方的实际经营效益直接挂钩,对双方而言都相对公平;还有的是固定金额加提成支付的混合方式,即被许可方先支付一笔入门费(固定金额),然后再按照后续的销售情况支付提成费用。在选择计算方式时,双方需要综合考虑专利技术的价值、市场前景、被许可方的生产能力和预期收益等多种因素。支付方式则需要明确支付的时间节点、支付的账户信息以及是否需要提供发票等细节,例如约定在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首笔款项,在产品上市销售并达到一定销售额后支付第二笔款项等,同时要约定好若一方延迟支付费用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支付逾期利息或赔偿损失等。

专利专有许可合同中,关于许可方是否有权继续使用专利以及是否有权向第三方再许可的约定需要格外谨慎,这直接关系到“专有”的程度和被许可方的独享权益能否得到切实保障。一般来说,在纯粹的专有许可模式下,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许可范围内不得再自己实施该专利,也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在该范围内实施,否则就会损害被许可方的专有使用权,违背专有许可的本质。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例如许可方自身也在从事相关业务,希望能够保留在特定领域或特定产品线上对专利的使用权,这时双方需要在合同中进行明确且详细的约定,对许可方的自用范围进行严格界定,以避免与被许可方的专有使用权产生冲突。例如,双方可以约定许可方仅能在军用领域使用该专利技术,而被许可方则在民用领域享有专有使用权。同时,对于再许可权,必须明确约定许可方在未经被许可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该专利再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以确保被许可方在约定范围内的市场独占地位。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条款是确保合同能够顺利履行的基础,需要尽可能全面、具体地进行约定,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避免因权利义务不清而导致合同履行障碍或产生争议。许可方的主要权利是收取许可使用费,而其主要义务则包括保证所提供的专利技术是合法有效的,并且自己拥有授予被许可方专有许可的权利;按照合同约定向被许可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指导,帮助被许可方熟悉和掌握专利技术,确保被许可方能够正常实施该专利;同时,许可方还需要承担对专利技术的保密义务,不得向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泄露被许可方因实施专利而涉及的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被许可方的主要权利是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专有使用该专利技术,其主要义务则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许可使用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方式使用专利技术,不得超出许可范围擅自扩大使用地域、延长使用时间或增加使用方式;未经许可方同意,不得擅自将专利技术转让或许可给第三方使用;同时,被许可方也需要对从许可方获得的未公开的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防止技术秘密的泄露。

违约责任条款是保障合同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屏障,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另一方可以依据该条款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以弥补因对方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各种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例如,若许可方未能按时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被许可方无法正常实施专利技术,许可方应当承担何种责任,是返还部分许可费用、赔偿被许可方的实际损失,还是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若被许可方未能按时支付许可使用费,应当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逾期达到一定期限后,许可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被许可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也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一般来说,违约金的数额不宜过高或过低,过高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过低则无法起到有效的惩戒和补偿作用,可以根据违约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失大小来合理确定。例如,双方可以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违约方还需要赔偿差额部分。

在专利实施过程中,侵权问题是难以完全避免的,因此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专利侵权的处理方式和责任承担主体,对于保护被许可方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当第三方侵犯了被许可方所享有的专有使用权时,应当由谁来负责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或采取其他维权措施,维权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以及维权成功后所获得的赔偿如何分配等问题,都需要在合同中进行事先约定。通常情况下,被许可方作为专利的实际使用者,对市场上的侵权行为更为敏感,也更有动力去维护自身的市场利益,因此可以约定由被许可方负责提起维权诉讼,许可方应当提供必要的协助,如出具专利权属证明、参与诉讼等,维权所获得的赔偿在扣除维权费用后归被许可方所有。当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由许可方负责维权,或者双方共同维权,具体的责任划分和费用承担方式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后明确写入合同。

此外,合同的变更、解除条件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也需要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例如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或者当一方出现严重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一般有协商、仲裁和诉讼三种,若选择仲裁,需要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和仲裁规则;若选择诉讼,则需要约定管辖法院,通常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等与合同有密切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同时,对于合同的生效时间、份数、附件效力等细节问题也应当在合同中予以明确,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争议的有效解决。在签订合同前,双方还可以就合同的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完成合同签订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专利专有许可合同应当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手续,虽然备案并非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但备案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能够进一步保障被许可方的专有使用权,因此建议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办理备案手续,以降低法律风险。 专利专有

常见问题(FAQ)

专利专有许可使用合同需要备案吗? 需要。备案可以增强合同的公示效力,保护被许可人的权益,同时也便于相关部门的管理。

合同中许可使用的范围怎么确定? 许可使用范围应明确包括地域范围、使用方式、期限等,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合同中详细写明。

违反专利专有许可使用合同有什么后果? 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可能包括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等,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误区科普

很多人认为签订专利专有许可使用合同后就无需再关注专利的状态。实际上,即使签订了合同,许可方仍有义务维持专利的有效性,被许可方也应关注专利是否因未缴纳年费等原因失效,以免影响自身权益。

延伸阅读

  • 《专利许可合同实务操作指南》(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 编):系统讲解专利许可合同的起草、审查要点,覆盖许可范围界定、使用费计算、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提供典型案例分析,贴合企业实务需求。
  • 《知识产权许可:原理与实务》([美] 罗伯特·P. 莫杰思 著):从国际视角分析知识产权许可的法律框架与商业逻辑,深入探讨专有许可的权利边界、侵权救济等复杂问题,适合理解许可模式背后的法理基础。
  • 《专利法律状态检索与风险评估》(八月瓜研究院 编):结合实务工具(如八月瓜平台)详解专利有效性核查、同族专利分析、无效风险评估方法,对应原文中专利审查环节的实操需求。
  • 《技术合同纠纷裁判规则与案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 编):收录专利许可合同纠纷典型判例,重点解析许可范围争议、侵权责任划分等司法实践问题,帮助理解合同条款的法律风险点。
  •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指引》(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政策文件):官方发布的备案流程指南,明确备案材料、时限及法律效力,对应原文中合同备案的实操要求,具有权威性和时效性。 专利专有

本文观点总结:

企业引入外部专利技术时,专利专有许可受青睐,但签订合同需细致考量。 1. 审查专利:签订合同前,要全面审查许可方专利,确认真实性、有效性、权利归属和法律状态,可借助专业平台检索分析。 2. 明确许可范围:包括地域、时间和使用方式范围,需清晰界定,根据业务和市场情况确定。 3. 协商费用条款:许可使用费计算方式有固定金额、提成、混合支付,支付方式要明确细节和违约责任。 4. 约定使用权限:明确许可方是否自用及再许可,严格界定自用范围,未经同意不得再许可第三方。 5. 界定权利义务:许可方收取费用,保证专利合法有效,提供资料和指导,承担保密义务;被许可方专有使用,按时付费,按约使用,承担保密义务。 6. 设定违约责任:明确违约情形和责任承担方式,合理约定违约金。 7. 处理侵权问题:约定专利侵权处理方式和责任主体,可由被许可方、许可方或双方共同维权。 8. 明确其他条款:包括合同变更、解除、争议解决方式,以及生效时间等细节,签订后及时备案。

引用来源:

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

八月瓜

科科豆

免责提示:本文内容源于网络公开资料整理,所述信息时效性与真实性请读者自行核对,内容仅作资讯分享,不作为专业建议(如医疗/法律/投资),读者需谨慎甄别,本站不承担因使用本文引发的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