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新驱动发展的背景下,实用新型专利因其授权周期短、审查门槛相对较低等特点,成为中小企业保护产品结构改进、形状优化等创新成果的心选方式。国家专利局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实用新型专利授权量达280.8万件,占全年专利授权总量的54%,其中超60%的申请人为本省中小企业或个体创新者。然而,看似“门槛低”的实用新型专利,其审查环节却暗藏诸多细节,直接关系到专利能否顺利授权及后续维权效果。了解专利专业审查的核心要点,不仅能提高申请成功率——2023年实用新型专利平均授权周期约6个月,而因审查未通过导致补正或驳回者平均耗时增加至9.2个月——更能帮助创新主体精准把握保护范围,避免因细节疏漏错失权益。
实用性是专利专业审查中最基础的门槛,它要求申请的技术方案必须是能够在产业中制造或使用的产品,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这里的“产业”不仅包括工业,还涵盖农业、交通运输业等领域,而“积极效果 ”则指技术方案能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比如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增强安全性等。例如,某企业申请“一种带有折叠式把手的松土机”,其技术方案中描述把手可通过铰链结构折叠,减少收纳空间。审查员会关注该折叠结构是否能实际制造——比如铰链的材质是否常见、连接方式是否稳定——以及折叠后是否真的能节省空间,而非仅停留在概念层面。若方案中仅描述“把手可折叠”却未说明折叠的具体结构(如铰链型号、折叠角度范围) , 导致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根据说明书实现该方案,便会因缺乏实用性被驳回。
实践中,约15% 的实用新型申请因实用性问题未通过审查,常见问题包括技术方案无法重复实施 (如依赖特定自然条件的“一次性装置”)、效果无法验证 (如仅声称“提高效率”却无数据支持) 等。通过科科豆平台提供的专利审查案例库检索可见,2023年某“永动机式发电装置”的实用新型申请,因违背能量守恒定律,被明确判定为不具备实用性,这也提醒创新主体:违背自然规律或纯理论构想的方案,即使结构描述详细也无法通过审查。
新颖性是专利专业审查中判断技术方案是否“新”的核心标准,指申请的技术方案不属于现有技术,且不存在抵触申请。现有技术包括申请日以前国内外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既包括已公开的专利文献、学术论文,也包括公开销售的产品、使用公开的技术等;抵触申请则是指在申请日以前,他人已向国家专利局提出过相同技术方案的申请,且该申请在本申请日之后公开。
例如,某团队设计了“一种带防滑纹路的保温杯盖”,声称纹路能增强握持摩擦力。审查员会通过国家专利局的检索系统及八月瓜平台的技术文献库进行检索,若发现2022年已有专利公开了“在杯盖表面设置波浪形防滑纹路”的技术方案,且纹路形状、布局与本申请完全相同,则本申请因属于现有技术而丧失新颖性。值得注意的是,“相同”不仅指结构完全一致,还包括简单替换——比如将现有技术中的“圆形纹路”改为“方形纹路”,若功能、效果无实质差异,可能被认定为“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 仍不具备新颖性 .
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 , 实用新型专利因新颖性不足被驳回的比例达32% , 远超其他审查理由。这与部分申请人忽视前期检索有关:许多中小企业认为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无需检索,实则现有技术覆盖面广——通过八月瓜平台的“现有技术预警功能”可发现 , 日常用品的结构改进 (如拖把杆伸缩结构、键盘支架角度调节) 往往已有大量在先专利,若未提前排查 , 很可能重复研发。
相较于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专利对创造性的要求较低,只需具备 “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即可,即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不是显而易见的,且能带来技术效果的提升。这里的“实质性特点”指对现有技术作出了改进,而非简单的叠加或拼凑;“进步”则指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更好效果,如结构更简单 , 使用更方便、成本更低等。
例如,现有技术中自行车车架多为一体式焊接结构,某申请提出“可拆卸式铝合金车架”,通过螺栓连接实现车架部件的快速组装与更换。审查员对比现有技术后发现 , 传统车架存在运输不便 (体积大)、维修成本高 (需整体更换) 的问题,而可拆卸结构通过标准化接口设计,解决了上述问题,且组装后强度符合行业标准——这种对“运输与维修”痛点的针对性改进,即构成“实质性特点”;同时,因部件可单独更换,维修成本降低30%,这便体现了“进步”,因此具备创造性。
实践中,创造性审查常需结合“技术问题 - 技术手段 - 技术效果”三者的关联性判断。若技术手段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相同问题时容易想到的常规设计 (如将“塑料材质改为金属材质”以增强强度),则可能被认定为“显而易见”;反之,若技术手段是跨领域借鉴 (如将医疗领域的“弹性卡扣”结构应用于儿童玩具的安全锁扣),且产生了预料不到的效果,则更易被认可。通过科科豆平台的“创造性评估工具”可发现,2023年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中,约70%的创造性改进集中在“结构简化”“功能集成”“成本降低”三个方向,这也为创新主体提供了明确的研发指引。
权利要求书是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其撰写质量直接影响审查结果及后续维权效果。专利专业审查中,权利要求书需满足“清楚、简要,以说明书为依据”的要求,即用词准确无歧义、范围界定合理,且每一项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都能从说明书中找到支持依据。
“清楚”要求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描述明确,避免模糊用语。例如,“一种便携式桌子,包括一个大约1米长的桌面”中,“大约”会导致保护范围不明确;而“一种便携式桌子,包括长度为90-110cm的桌面”则更清晰。“简要”则要求避免不必要的技术特征堆砌,如在“保温杯”权利要求中加入“杯身颜色为蓝色”,因颜色不属于形状/构造特征,会被认定为多余限定。
“以说明书为依据”是核心要求之一,即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必须在说明书中充分公开。例如,某“多功能工具箱”的权利要求中提到“内置磁吸式工具收纳结构”,但说明书仅描述“工具可吸附在箱内”,未说明磁吸结构的具体组成 (如磁铁类型、安装位置),则该权利要求因缺乏说明书支持而被驳回。通过国家专利局发布的《实用新型专利审查指南》可知,权利要求中不得包含非形状/构造的技术特征 (如“智能控制模块”需结合具体电路结构描述),这也是区别于发明专利的重要审查点。
创新主体可通过八月瓜平台的“权利要求书撰写助手”,参考同领域授权专利的表述方式,避免常见错误——如2023年数据显示,因权利要求“不清楚”被驳回的实用新型申请中,65%涉及“功能性限定未结合结构特征” (如仅写“防滑装置”而不描述纹路形状),这一细节需重点关注。
除技术方案本身,申请文件的形式规范也是专利专业审查的重要内容,包括单一性、文件完整性、附图清晰度等。单一性要求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只能包含一项实用新型,若包含两项以上技术方案,需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即技术方案之间存在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例如,“一种可折叠椅子”和“一种可折叠桌子”若仅共享“折叠”这一泛泛概念,不具备单一性;但若两者通过同一套“联动折叠机构”实现功能,则可合并申请。
文件形式方面,说明书需包括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具体实施方式五个部分,其中“具体实施方式”需详细描述技术方案的实现方式,必要时提供多个实施例;附图则需清楚显示产品的形状、构造,标注必要的部件名称和编号。2023年国家专利局统计显示,约20%的实用新型申请因文件形式问题被补正,常见问题包括附图模糊 (无法区分结构细节)、说明书缺少具体实施例 (仅描述“如图所示”却无文字说明) 等。通过科科豆平台的“申请文件预检工具”,可自动检测附图分辨率、权利要求项数等形式问题,帮助申请人在提交前规避基础错误。
从创新主体的角度看,理解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要点,不仅是提高授权率的“技巧”,更是规范研发方向、明确保护边界的“指南”。通过将技术方案与审查标准精准匹配——比如在设计阶段通过八月瓜平台检索现有技术、撰写文件时参考科科豆的审查案例——中小企业能更高效地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法律保护,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强,专利专业审查的规范性持续提升,这也要求创新主体以更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项申请,让“小发明”真正发挥“大价值”。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审查要点是什么? 新颖性审查要点在于该实用新型是否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创造性审查要点有哪些? 创造性审查主要看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是否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实用性审查要点是什么? 实用性审查要求该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比如具有可实施性、再现性和有益性。
很多人认为只要是新的产品就一定能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实际上,即使产品是全新的,但如果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中的任何一点,也无法通过审查获得专利。例如一些仅在外观上有微小改变,而没有实质性技术改进的产品,可能就不符合实用新型专利的要求。
在创新驱动发展背景下,实用新型专利成为中小企业保护创新成果的重要方式,但审查环节暗藏细节。了解专利专业审查要点,能提高申请成功率,精准把握保护范围。 1. 实用性:要求技术方案能在产业中制造或使用并产生积极效果。约15%的申请因实用性问题未通过审查,如技术方案无法重复实施、效果无法验证等。 2. 新颖性:指申请的技术方案不属于现有技术且无抵触申请。2023年因新颖性不足被驳回的比例达32%,部分申请人忽视前期检索易导致重复研发。 3. 创造性:实用新型只需具备“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创造性审查需结合“技术问题 - 技术手段 - 技术效果”判断,约70%的创造性改进集中在“结构简化”“功能集成”“成本降低”方向。 4. 权利要求书:需满足“清楚、简要,以说明书为依据”,撰写质量影响审查和维权效果。创新主体可借助平台工具避免常见错误。 5. 单一性与文件形式:申请文件需符合形式规范,单一性要求一件申请含一项实用新型或属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约20%的申请因文件形式问题被补正,可利用平台工具预检。 中小企业应理解审查要点,将技术方案与标准精准匹配,高效转化创新成果。
国家专利局数据
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
科科豆平台提供的专利审查案例库
八月瓜平台的“现有技术预警功能”
国家专利局发布的《实用新型专利审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