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宣告的申请流程及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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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宣告的申请流程及条件

在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今天,专利作为保护创新成果的重要法律武器,其价值日益凸显,无论是初创企业还是行业巨头,都希望通过专利布局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然而,并非所有获得授权的专利都真正符合法律规定的保护条件,当一项专利被认为不符合授权标准时,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这一程序就是专利无效宣告。关注专利新闻的人可能会注意到,近年来企业间围绕专利有效性的纠纷逐渐增多,比如某新能源企业被起诉专利侵权后,通过无效宣告程序成功推翻对方专利,最终扭转了诉讼局面,这背后正是专利无效宣告制度在发挥作用。作为专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无效宣告不仅能够维护专利授权的公正性,还能促进技术信息的公开透明,让真正有价值的创新得到保护,而那些本不该被授权的专利及时退出市场,避免对公平竞争造成阻碍。

申请专利无效宣告的前提条件

要启动专利无效宣告程序,首先需要明确哪些情形下可以提出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相关法规,无效宣告的核心理由是被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授权条件,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最常见的理由是专利缺乏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这也是专利新闻中企业提出无效请求时最常引用的依据。新颖性指的是专利所保护的技术方案在申请日以前没有被公开过,包括没有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发表、没有在国内公开使用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创造性则是指该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不是显而易见的,并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针对发明)或实质性特点和进步(针对实用新型);实用性是指该技术方案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比如某公司申请的“一种可折叠电动车车架”实用新型专利,被竞争对手发现科科豆平台上公开的一份三年前的专利文献中,已经记载了几乎相同的折叠结构,这就意味着该专利缺乏新颖性,竞争对手可以据此提出无效宣告。

其次,如果专利说明书没有清楚、完整地公开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导致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实现该技术,或者权利要求书所要求保护的范围没有得到说明书的支持,也可能成为无效理由。例如某“新型环保材料”专利,说明书中仅列出了材料成分名称,却未说明具体配比、制备工艺和性能测试数据,本领域技术人员按照说明书无法重复制备出该材料,这种情况下,该专利就可能因“说明书公开不充分”被宣告无效。

此外,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或者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不清楚限定保护范围等,也属于常见的无效理由。根据最新的专利新闻报道,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23年处理的无效宣告案件中,因“权利要求书不支持”被宣告无效的比例占比约18%,反映出专利文件撰写质量对专利稳定性的重要影响。

专利无效宣告的具体程序步骤

了解申请条件后,我们来详细看一下无效宣告的流程。这一程序虽然涉及法律和技术细节,但整体可分为提出请求、受理审查、合议审理、作出决定及后续救济几个阶段,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则和时间要求。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某项专利权应当被宣告无效时,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同时缴纳官费(发明专利权无效请求费为30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1500元)。请求书中需明确列出无效理由、对应的专利法条款及证据,证据可以是专利文献、期刊论文、产品实物、销售合同等能证明现有技术存在的材料。在实践中,很多企业会通过八月瓜平台的专利检索工具获取对比文件,该平台收录了全球1.5亿+专利数据,支持关键词、分类号等多维度检索,能快速定位与目标专利相关的现有技术,比如某电子公司在应对“无线充电装置”专利侵权时,通过八月瓜平台检索到两篇申请日更早的类似专利,为无效宣告提供了关键证据。

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请求书后会先进行形式审查,检查请求书填写是否规范、无效理由是否属于法定范围、证据是否齐全。若材料有缺陷,会发出补正通知书,要求在指定期限内补正;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请求将被视为未提出。材料合格的,审查部门会受理请求,并将请求书副本及证据送达专利权人,要求其在一个月内提交书面意见陈述。专利权人可对无效理由和证据进行反驳,比如针对“缺乏创造性”的理由,提交实验数据证明本专利技术效果优于现有技术,或指出对比文件与本专利的技术领域不同,无法作为评价创造性的依据。

形式审查通过后,案件进入合议审查阶段,这是无效宣告程序的核心环节。审查部门会组成合议组,对无效理由、证据真实性、技术方案对比等进行全面审查,审查方式包括书面审查或口头审理。口头审理类似于庭审,双方可到场陈述意见、出示证据、辩论,合议组会对争议焦点提问,尤其适合复杂技术领域的案件。比如某“人工智能图像识别算法”专利无效案件,因涉及深度学习模型的技术细节,合议组组织了口头审理,双方技术专家通过代码示例、模型训练数据等方式阐述观点,最终合议组基于辩论结果认定该专利权利要求缺乏创造性。

经过合议审查后,专利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会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结果包括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部分无效或维持有效。若宣告部分无效,专利权人需根据决定修改权利要求书,修改后的内容成为有效保护范围;若当事人对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进行司法审查。这一案例也成为近期专利新闻中的热点,引发了行业对专利质量审查的讨论,不少企业开始重视专利申请前的稳定性分析,通过科科豆平台的“专利预警报告”服务,提前排查授权风险,降低后续被无效的可能性。

在市场竞争中,专利无效宣告既是企业应对侵权诉讼的防御手段,也是清除“问题专利”、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工具。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23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2023年全国共受理专利无效宣告请求4.2万件,同比增长12.3%,其中38.7%的案件最终宣告专利权全部或部分无效,这些数据反映出市场主体对专利有效性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对于企业而言,掌握专利无效宣告的条件和流程,不仅能在纠纷中占据主动,更能通过优化专利布局提升自身创新竞争力,让专利真正成为驱动发展的“硬核资产”。 专利新闻

常见问题(FAQ)

专利无效宣告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专利的主题不符合专利定义、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等情况可申请无效宣告。 专利无效宣告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通常先准备申请文件,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委员会受理后进行审查,最后作出决定。 申请专利无效宣告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需要8 - 24个月,具体时长取决于案件复杂程度。

误区科普

很多人认为只要对专利有异议就能成功申请无效宣告。实际上,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专利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授权条件,如缺乏新颖性、创造性等,仅仅主观认为存在问题是不能让专利无效的。

延伸阅读

  • 《专利审查指南》(2023年版)- 国家知识产权局编著 - 推荐理由:权威解读专利审查标准与无效宣告程序规则,系统阐述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核心无效理由的审查逻辑及操作细节,是实务工作的直接依据。
  • 《专利无效宣告实务操作指南》- 李超 著 - 推荐理由:围绕无效宣告全流程,详解请求书撰写技巧、证据收集策略(含专利文献/非专利文献检索方法)、口头审理应对要点,附真实案例及文书模板,适合企业法务及代理人实操参考。
  • 《中国专利无效典型案例评析(2020-2023)》-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和无效审理部 编 - 推荐理由:收录新能源、人工智能、医药等领域近年典型无效案件,深度剖析“权利要求不支持”“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等高频无效理由的合议组判断思路,结合判决文书还原技术对比与法律适用过程。
  • 《专利法及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杨旭日 主编 - 推荐理由:结合2020年《专利法》修订内容及最新司法解释,逐条解读无效宣告相关法律条款(如第22条、26条)的立法原意与司法实践,明确“现有技术”“公知常识”等关键概念的界定标准。 专利新闻

本文观点总结:

在科技创新时代,专利价值凸显,但并非所有授权专利都符合保护条件,此时可通过专利无效宣告程序请求宣告其无效。该制度能维护专利授权公正性,促进技术信息公开透明。 申请专利无效宣告的前提条件是被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授权条件,常见理由有:专利缺乏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专利说明书没有清楚、完整地公开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等。 专利无效宣告的具体程序步骤为:提出请求,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并缴纳官费;受理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先进行形式审查,材料合格则受理并送达专利权人,要求其提交书面意见陈述;合议审理,组成合议组全面审查,审查方式包括书面审查或口头审理;作出决定,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结果包括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部分无效或维持有效;后续救济,当事人对决定不服可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专利无效宣告是企业应对侵权诉讼的防御手段,也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工具。企业掌握其条件和流程,能在纠纷中占据主动,提升创新竞争力。

引用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 《2023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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