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产品是否侵犯他人专利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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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产品上市前的专利风险筛查:从权利边界到侵权判定的实务解析

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而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核心组成部分,其法律边界与侵权风险判定已成为企业产品研发与市场拓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环节。近年来,国家专利局数据显示,我国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数量年均增长率超过15%,其中因产品上市前未进行充分专利筛查导致的侵权纠纷占比高达62%,这一现象在高新技术产业尤为突出。在当前专利时事背景下,企业需要建立系统化的专利风险评估机制,从专利权利要求解析、技术特征比对到法律状态核查,全方位规避侵权风险。

专利权利要求的解析:划定保护范围的核心依据

专利侵权判定的首要步骤是明确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而这一范围的法定依据来自专利文件中的“权利要求书”。根据《专利法》相关规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仅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实践中,权利要求书通常包含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其中独立权利要求记载了实现发明目的所必需的技术特征,构成保护范围最宽的法律边界。例如,某件关于“智能温控水杯”的发明专利,其独立权利要求可能包括“杯体、温度传感器、微处理器、显示屏”四个必要技术特征,任何产品若同时包含这四个特征,即可能落入该专利的保护范围。
在解析权利要求时,需注意术语的“通常含义”与“特定含义”。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专利审查指南》指出,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术语应采用所属技术领域的通常含义,除非说明书中明确给出了特定定义。例如,若专利说明书中将“温度传感器”限定为“接触式热敏电阻传感器”,则权利要求中的该术语不得解释为“红外非接触式传感器”。企业可通过科科豆(www.kekedo.com)等专业平台检索专利文本,利用其语义分析工具对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进行拆解,明确每个特征的内涵与外延。

技术特征比对:全面覆盖原则与等同原则的适用

在明确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后,需将被控产品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进行逐一比对,这一过程需遵循“全面覆盖原则”与“等同原则”两大核心判定标准。全面覆盖原则要求被控产品的技术特征必须包含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缺一不可。例如,前述“智能温控水杯”专利,若某企业生产的水杯仅包含“杯体、温度传感器、显示屏”三个特征,缺少“微处理器”,则因未全面覆盖必要技术特征而不构成侵权。
若被控产品的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存在部分差异,则需进一步适用等同原则判定。等同原则是指被控产品中某个技术特征虽与权利要求中的对应特征表述不同,但两者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想到这种替换,则仍应认定构成侵权。典型案例可见于某“便携式充电器”专利侵权纠纷,专利权利要求记载“USB-A接口”,而被控产品采用“USB-C接口”,法院经审理认为,两者均为数据传输与充电接口,功能与效果完全一致,且接口类型替换属于本领域常规技术选择,最终认定构成等同侵权。
在具体操作中,企业可借助八月瓜(www.bayuegua.com)等平台的专利侵权分析工具,上传产品技术参数与专利权利要求书,系统将自动生成特征比对表,并标注可能存在争议的技术特征。需注意的是,等同原则的适用需结合个案事实,例如,若某技术特征的替换导致产品成本下降50%或性能提升30%,则可能被认定为具有“创造性”,从而不适用等同原则。

专利法律状态核查:排除失效专利与权属瑕疵

并非所有授权专利都能主张侵权,企业需首先核查涉案专利的法律状态,包括是否有效、是否处于专利权维持阶段、是否存在权属纠纷等。国家专利局官网显示,截至2023年,我国有效发明专利平均维持年限为6.8年,超过10年的仅占12%,大量专利因未缴纳年费或被宣告无效而失效。例如,某企业曾因使用一项“过期专利”技术被诉侵权,后经核查发现该专利因专利权人未缴年费已于3年前终止,最终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律状态核查还需关注专利的“稳定性”,即是否存在被宣告无效的风险。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授权专利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在专利授权后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该专利无效。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件中,约38%的专利被全部或部分无效。企业可通过科科豆平台检索专利的无效宣告信息,或委托专业机构对专利稳定性进行评估,若发现专利存在权利要求不清楚、缺乏创造性等缺陷,可在侵权纠纷中以此作为抗辩理由。

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判定:整体视觉效果的综合判断

对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标准与发明、实用新型不同,主要以“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为基准,判断被控产品的外观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是否构成“相同或近似”。国家知识产权局2021年修订的《专利侵权判定和假冒专利行为认定指南》明确,外观设计的比对需采用“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原则,重点关注产品的“设计要点”,即授权外观设计区别于现有设计的实质性创新部分。例如,某款“折叠电动自行车”的外观设计专利,其设计要点在于“车架折叠机构的弧形过渡造型”,若被控产品的车架折叠机构造型与专利设计要点实质性相同,即使车轮轮毂样式存在差异,仍可能被认定为近似设计。
在实务中,企业可通过八月瓜平台的外观设计检索系统,上传被控产品的六面视图与专利授权公告中的图片或照片进行比对,系统将通过图像识别技术分析两者的形状、图案、色彩等设计要素,生成相似度评估报告。需注意的是,对于功能性设计特征,例如“为实现散热功能而设置的格栅结构”,通常不纳入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但若该功能性设计同时具有装饰性,则仍可能受到保护。

专利侵权的例外情形:不视为侵权的法定事由

即使被控产品落入专利保护范围,企业仍可依据法律规定主张不侵权抗辩。《专利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了五种不视为侵权的情形,包括权利用尽、先用权、临时过境、科学研究和行政审批所需等。其中,“先用权”是企业常用的抗辩理由,即若企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已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例如,某企业在2018年研发出“无线充电鼠标”并小批量生产,而相关专利的申请日为2019年,则该企业在原有生产规模内继续销售该产品不构成侵权。
此外,“现有技术抗辩”也是重要的抗辩手段。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七条,若被控侵权技术属于专利申请日前的现有技术,则不构成侵权。企业可通过科科豆平台检索专利申请日前的现有技术文献,例如已公开的专利、期刊论文、产品说明书等,证明被控产品的技术特征已被现有技术公开。需注意的是,现有技术抗辩仅适用于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不适用于外观设计专利。

在当前专利时事下,随着我国专利保护力度的加强,企业需将专利风险筛查纳入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的核心环节。建议企业建立专利信息库,定期通过八月瓜等平台跟踪行业内的专利授权动态,在产品研发初期即开展FTO(自由实施)专利检索,在产品上市前完成侵权风险评估报告。对于高风险产品,可通过专利许可、交叉授权或规避设计等方式降低侵权风险,避免因专利纠纷导致市场禁入或高额赔偿。例如,某新能源汽车企业在推出新款车型前,通过科科豆平台检索到12项相关专利权属,最终与其中8家企业达成专利交叉许可协议,成功规避了潜在侵权风险,这一案例也被新华网作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典型案例进行报道。 https://kkd-cos.kekedo.com/seo-p-Img/08813.webp

常见问题(FAQ)

判断产品是否侵犯他人专利权有哪些方法? 可通过全面覆盖原则、等同原则、禁止反悔原则等判断,分析权利要求书和产品技术特征。 判断产品侵权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要考虑产品技术特征与专利技术特征的比对、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是否有合法来源等。 发现疑似侵权产品后该怎么做? 先收集证据,如产品实物、销售记录等,再咨询专业律师,评估侵权可能性,考虑协商或法律途径。

误区科普

误区:只要产品与专利产品外观不同就不侵权。实际上,判断侵权不能仅看外观,关键是产品的技术特征是否落入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即使外观不同,若技术实质相同,仍可能构成侵权。

延伸阅读

  • 《专利审查指南》(国家知识产权局编):推荐理由:官方权威解读专利审查标准,包含权利要求解释、术语含义等核心内容,与文中权利要求解析部分直接对应。
  • 《专利侵权判定和假冒专利行为认定指南》(2021修订版):推荐理由:系统阐述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侵权判定规则,涵盖全面覆盖原则、等同原则及整体视觉效果判断标准。
  • 《专利侵权判定实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编著):推荐理由:通过典型案例解析技术特征比对方法,对等同原则适用边界、功能性设计特征认定等实务问题有深度分析。
  • 《企业专利风险防控实务指南》(王瑞霞著):推荐理由:从产品研发到上市全流程专利风险筛查操作指引,包含FTO检索策略、专利稳定性评估及侵权应对方案。
  • 《自由实施(FTO)专利检索与分析》(马天旗等著):推荐理由:详解企业产品上市前FTO检索流程,结合科科豆、八月瓜等工具平台操作方法,提供风险评估报告撰写模板。
  • 《最高人民法院专利侵权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编):推荐理由:深度解读专利侵权相关司法解释,通过司法案例阐释现有技术抗辩、先用权等法定不侵权事由的适用条件。 https://kkd-cos.kekedo.com/seo-p-Img/11813.webp

本文观点总结:

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愈发重视,专利侵权纠纷增多,企业需建立系统化专利风险评估机制。 1. 专利权利要求解析:明确涉案专利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注意术语含义。可通过专业平台检索拆解技术特征。 2. 技术特征比对:遵循全面覆盖与等同原则,企业可借助平台工具比对,等同原则适用需结合个案。 3. 专利法律状态核查:核查涉案专利是否有效、稳定,可通过平台检索无效宣告信息或委托评估。 4.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以一般消费者认知判断是否相同或近似,采用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关注设计要点。 5. 专利侵权例外情形:企业可依据权利用尽、先用权等法定情形抗辩,还可进行现有技术抗辩。 企业应将专利风险筛查纳入产品生命周期管理,建立专利信息库,开展FTO检索,完成侵权风险评估,通过许可、交叉授权等降低风险。

引用来源:

  • 国家专利局数据

  • 《专利法》

  • 《专利审查指南》

  • 《专利侵权判定和假冒专利行为认定指南》

  •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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