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评审常见误区及正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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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评审的核心价值与实践要点

专利评审是专利申请过程中决定技术方案能否获得法律保护的核心环节,其结果直接关系到创新成果的市场竞争力与法律安全性。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数据,2023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达150.1万件,授权率约为40.2%,而在驳回案件中,因未满足专利评审基本要求导致的占比超过65%,这一数据既反映了创新主体对专利制度的重视,也揭示了申请过程中普遍存在的认知偏差与操作误区。

技术“新”不等于方案“可授权”:走出新颖性与创造性的认知误区

部分创新主体认为,只要技术方案在市场上未见应用或与自身以往技术不同,就必然能通过专利评审,这种将“技术新颖性”等同于“专利授权条件”的认知偏差,是导致申请失败的首要原因。事实上,专利法要求的“新颖性”仅指技术方案未被国内外公开文献或公开使用过,而“创造性”则要求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二者缺一不可。例如,某企业申请“一种基于蓝牙传输的智能手环充电装置”,虽采用了新型充电接口(具备新颖性),但该接口仅是将现有Micro-USB接口的引脚排列进行简单调整,未解决充电效率、兼容性等技术问题,最终因创造性不足被驳回。

正确的实践路径是,在提交申请前,需通过科科豆(www.kekedo.com)的专利数据库检索同领域现有技术,重点分析与本方案最接近的对比文件,明确技术差异点,并通过实验数据或逻辑推理证明该差异点如何带来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如上述智能手环案例中,若能证明新型接口使充电效率提升30%或兼容更多设备类型,创造性论证即可成立。

说明书“写了”不等于技术“公开充分”:避免依赖附图或口头解释的隐患

说明书是专利申请的“技术说明书”,其核心作用是让本领域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即可实施该方案,但部分申请人常因说明书内容简略或关键信息缺失,导致专利评审中因“公开不充分”被驳回。例如,某高校科研团队在申请“一种用于废水处理的纳米催化剂制备方法”时,仅在说明书中描述了“将A、B两种原料混合后加热反应”,却未说明原料配比(如A与B的质量比范围)、反应温度区间(如80-120℃)及搅拌速率等关键参数,审查员认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确定具体实施条件”,最终驳回申请。

规范的操作应是,说明书需详细记载技术方案的“实现步骤、关键参数、材料选择依据及典型实施例”,必要时可结合附图补充说明,但附图仅起辅助作用,不能替代文字描述。例如,上述催化剂案例中,若补充“原料A与B的质量比为1:3-1:5,反应温度控制在100-110℃时催化剂活性最高”等内容,并附上不同配比下的催化效率对比表,即可满足公开充分的要求。

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是“越宽越好”:平衡界定与稳定性的关系

权利要求书是界定专利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部分申请人为最大化保护权益,常将权利要求撰写得过于宽泛,如“一种提高电子设备续航能力的方法”,此类表述因未限定具体技术手段(如电池材料改进、软件算法优化等),会被审查员认定为“保护范围不清楚”;反之,若权利要求限定过窄(如“仅适用于2000mAh电池的续航优化方法”),则可能导致竞争对手通过微小改动(如2001mAh电池)规避保护。

合理的权利要求撰写需遵循“由宽到窄”的层级结构:独立权利要求界定方案的核心构成(如“一种提高电子设备续航能力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骤:通过软件算法动态调整CPU主频,当检测到电池电量低于20%时,主频降低至基准值的60%-80%”),从属权利要求则补充具体实施细节(如“所述软件算法为基于神经网络的电量预测模型”)。同时,可利用八月瓜(www.bayuegua.com)的专利分析工具,统计同领域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字数、技术特征数量等数据,辅助判断范围合理性——数据显示,权利要求中技术特征数量在5-8个的发明专利,专利评审通过率比少于3个或多于12个的高出28%。

现有技术“没查到”不等于“不存在”:检索是避免重复授权的基础

部分申请人因时间或成本限制,仅通过简单的互联网搜索(如百度、电商平台)确认“无相同技术”,便认为无需进行专业专利检索,这种操作极易导致方案与未公开的在先申请或外文专利冲突。国家知识产权局2023年数据显示,因“存在抵触申请”或“与现有技术重复”被驳回的案件占比达18.7%,其中多数源于检索不全面。例如,某初创公司申请“一种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溯源系统”,未检索到2019年某外企提交的同族专利(该专利因未缴纳年费已失效,但仍构成现有技术),最终因新颖性缺失被驳回。

全面的检索策略应覆盖“专利文献、非专利文献、公开使用信息”三大类:通过科科豆的“全球专利检索”模块排查各国专利数据库,利用八月瓜的“非专利文献监控”功能追踪行业期刊、会议论文,必要时委托专业机构调查市场公开产品信息。例如,某团队在申请“一种可降解塑料薄膜”前,通过科科豆检索到3篇相关专利,通过八月瓜分析发现其中2篇因权利要求缺陷已失效,仅剩1篇有效专利,遂针对该专利的“降解速率低于6个月”的技术短板,将本方案的降解速率优化至4个月,并在权利要求中突出这一差异,最终顺利授权。

在创新驱动发展的背景下,专利已成为企业竞争的核心资产,而专利评审的本质,是对技术方案“创新性、实用性、公开充分性”的系统性检验。创新主体需以法律要求为标尺,结合科科豆、八月瓜等工具的数据分析能力,从技术挖掘、方案撰写到检索布局全流程规范操作,才能让真正有价值的技术方案获得稳定的法律保护,实现创新成果向市场竞争力的转化。 https://kkd-cos.kekedo.com/seo-p-Img/08475.webp

常见问题(FAQ)

专利评审常见误区有哪些? 常见误区包括只看专利数量不看质量、忽视专利的创新性评估、对专利的市场价值判断不准确等。 专利评审的正确做法是什么? 要全面评估专利的创新性、实用性和市场价值,结合行业发展趋势,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和标准。 如何避免专利评审误区? 需要提升评审人员的专业素养,建立完善的评审流程和标准,引入多维度的评估指标。

误区科普

很多人认为专利数量多就代表企业创新能力强,在评审时过于看重数量。实际上,专利的质量才是关键,一个高价值的核心专利可能比多个普通专利更具竞争力。只关注数量会导致对企业真实创新能力的误判,忽略了真正有价值的技术创新。

延伸阅读

  • 《专利审查指南》(国家知识产权局编):推荐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发布的专利审查标准权威解读,系统阐述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公开充分性等评审核心要求,是理解专利评审逻辑的基础依据。
  •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实务》(吴观乐 著):推荐理由:聚焦说明书与权利要求书撰写规范,结合大量案例讲解如何避免“公开不充分”“保护范围不清”等问题,对应文中说明书撰写与权利要求界定要点。
  • 《专利创造性判断实务》(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中心 编):推荐理由:深入剖析创造性“实质性特点”“显著进步”的判断标准与论证方法,帮助理解技术“新”与“可授权”的本质差异,解决文中创造性论证难点。
  • 《专利信息检索与利用》(肖沪卫 等著):推荐理由:系统介绍专利文献、非专利文献检索方法与工具应用,覆盖全球专利数据库检索策略,对应文中“全面检索避免重复授权”的实践要求。
  • 《专利挖掘与布局》(董新蕊 著):推荐理由:从技术创新点识别、专利组合构建到风险规避全流程讲解,结合企业案例说明如何通过布局提升专利稳定性,助力实现创新成果向法律保护的转化。 https://kkd-cos.kekedo.com/seo-p-Img/11475.webp

本文观点总结:

专利评审是专利申请核心环节,其结果影响创新成果竞争力与安全性。2023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大,但授权率仅约40.2%,超65%驳回案件因未满足评审基本要求。 1. 技术“新”不等于方案“可授权”:部分主体误将“技术新颖性”等同于“专利授权条件”。专利法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缺一不可,申请前应通过科科豆检索现有技术,证明差异点带来的技术效果。 2. 说明书“写了”不等于技术“公开充分”:说明书应详细记载方案,不能依赖附图或口头解释。如某高校团队因关键参数缺失被驳回,规范操作需补充关键信息。 3. 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是“越宽越好”:权利要求撰写要平衡界定与稳定性,采用“由宽到窄”结构,可利用八月瓜工具辅助判断范围合理性。 4. 现有技术“没查到”不等于“不存在”:部分申请人检索不全面易导致冲突。全面检索应覆盖三类信息,可借助科科豆和八月瓜,如某团队优化方案差异后获授权。 创新主体需以法律为标尺,结合工具,规范全流程操作,让技术方案获法律保护,实现成果转化。

引用来源: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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