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分为发明和实用新型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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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保护的双重路径: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差异解析

在现代经济发展中,创新是企业竞争的核心动力,而专利作为保护创新成果的法律工具,其类型选择直接影响创新价值的实现效率。在知识产权体系中,专利分为不同类别以适配多样化的创新形态,其中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是应用最广泛的两种,二者在保护对象、审查机制、创新要求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理解这些差异对企业和发明人制定合理的专利策略至关重要。

一、定义与保护对象:从“方法革新”到“结构优化”

发明专利是针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全新技术方案,既可以保护看得见的实物产品,也能覆盖无形的技术方法。例如,医药企业研发的新型抗癌药物合成工艺(方法创新)、电子公司开发的人工智能算法优化模型(方法创新),或新能源企业设计的高效太阳能电池板(产品创新),都属于发明专利的保护范畴。这种保护范围的广泛性使其成为突破性创新的首选。

实用新型专利则聚焦于产品的形状、构造或二者的结合,要求提出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方案。简单来说,它只保护具有固定形态的实体产品,且必须涉及结构上的改进。生活中常见的带防滑纹路的炒锅手柄(形状改进)、可折叠的笔记本电脑支架(构造改进),或是带有隐藏式充电接口的保温杯(形状与构造结合),都是实用新型专利的典型案例。值得注意的是,液体、粉末等无固定形状的产品,或纯粹的软件算法(无硬件载体),无法通过实用新型获得保护。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3年统计数据显示,当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中,产品类占比约62%,方法类占比38%,而实用新型申请中95%以上集中于机械结构、电子设备等有形产品领域,这一数据直观反映了两类专利在保护对象上的侧重差异。

二、审查流程与授权周期:“深度核查”与“快速通道”

发明专利的审查流程更为严格和复杂,需经历初步审查与实质审查两个阶段。初步审查主要核对申请文件的格式规范性、是否缴纳费用等形式要件,通过后进入实质审查——审查员会检索全球范围内的现有技术文献,全面评估申请技术的新颖性(是否前所未闻)、创造性(是否比现有技术有显著进步)和实用性(是否能实际应用)。这一过程通常需要2-3年,部分复杂领域甚至更长。例如,某生物公司2021年提交的基因编辑方法发明专利申请,直到2024年初才通过实质审查获得授权,期间经历了3次审查意见答复和补充实验数据提交。

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查则简化许多,仅需通过初步审查,即审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明显缺乏实用性或属于不授予专利的范围(如智力活动规则),无需进行全球技术检索和创造性深度评估。因此,授权周期大幅缩短,通常6-12个月即可完成。浙江某小家电企业2023年3月申请的“带有可拆卸滤网的加湿器”实用新型专利,同年10月便获得授权,使其能快速将改进产品推向市场,抢占先机。

这种审查差异使得实用新型成为“快速保护工具”,尤其适合生命周期短、更新迭代快的消费品领域;而发明专利更适合需要长期布局的核心技术,通过严格审查确保权利稳定性。

三、创造性要求:“显著进步”与“实用新方案”

创造性是区分两类专利的核心标准之一。发明专利要求技术方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即与现有技术相比,不是显而易见的,且能带来明显的技术效果提升。例如,智能手机的全面屏技术,通过将屏幕边框压缩至1mm以下(实质性特点),使屏占比从70%提升至90%(显著进步),这类创新通常需以发明专利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2023年发明专利授权率约为42%,较低的授权率正反映了其对创造性的高要求。

实用新型专利仅需满足“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创造性标准更低,更侧重“实用新方案”。简单来说,只要技术方案在形状或构造上与现有产品有区别,且能解决实际问题,就可能获得授权。例如,传统雨伞的伞骨多为直杆式,某企业将伞骨设计为可弯曲的弹性结构,使雨伞收起后能自动卷成筒状(形状改进),收纳体积减少40%,这种改进虽未突破伞骨材料或原理,但解决了收纳不便的问题,符合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2023年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率约为65%,高于发明专利,印证了其较低的创新门槛。

四、保护期限与维权实践:“长期布局”与“短期防御”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足够覆盖多数技术的生命周期,适合企业构建长期技术壁垒。例如,某新能源车企2015年申请的“三电系统集成技术”发明专利,保护期至2035年,期间通过专利许可、维权等方式,累计为企业带来超10亿元收入。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限为10年,更适合短期创新成果的保护。例如,服装企业每年推出的新款拉链结构、背包背负系统改进,这类设计通常1-2年就会更新,10年保护期已足够覆盖其市场生命周期。

在维权层面,发明专利因经过实质审查,权利稳定性更高,维权时被宣告无效的风险较低;实用新型由于未经过实质审查,若被诉侵权,被告常以“缺乏创造性”为由请求宣告无效,此时专利权人需补充证据证明技术的新颖性。为降低风险,企业可通过科科豆的专利稳定性评估工具,在申请实用新型前检索现有技术,或通过八月瓜的专利预警服务,监控竞争对手的无效宣告动态。

五、企业选择策略:结合创新类型与商业目标

企业在选择专利类型时,需结合技术特点与商业需求综合判断。若创新点是全新的产品配方(如新型锂电池材料)、生产工艺(如芯片蚀刻方法),或能带来跨时代技术突破(如量子计算算法),应优先申请发明专利,以获得全面且长期的保护;若创新仅涉及产品结构或形状的改进(如带刻度的量杯、可旋转的手机支架),且产品需快速上市,实用新型则是更高效的选择。

实践中,许多企业会采用“组合策略”:对核心技术申请发明专利,同时对其结构改进申请实用新型。例如,某医疗器械公司研发的“便携式血糖仪”,其血糖检测算法(方法创新)申请发明专利,而仪器的防滑握持结构(形状创新)申请实用新型,既保护了核心方法,又快速获得结构改进的法律保护。企业可通过科科豆的专利布局规划工具,输入技术关键词后自动生成类型建议,或利用八月瓜的行业专利分析报告,查看同类企业的专利类型分布,优化自身策略。

无论是颠覆性的技术突破,还是细微的结构优化,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都在各自领域为创新保驾护航,理解二者的差异,才能让创新成果获得最精准的法律守护。 https://kkd-cos.kekedo.com/seo-p-Img/06642.webp

常见问题(FAQ)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有什么不同?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流程复杂程度一样吗? 不一样,发明专利申请需要经过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流程复杂、时间长;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只需初步审查,流程相对简单、授权快。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在创造性要求上有何差异? 发明专利要求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专利只要求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创造性要求相对较低。

误区科普

很多人认为实用新型专利不如发明专利,其实不然。虽然实用新型在创造性要求、保护期限等方面与发明有差异,但它也有自身优势,如申请周期短、费用低等,能快速为创新成果提供保护,在一些特定领域同样能发挥重要作用。

延伸阅读

  • 《专利审查指南》(国家知识产权局编):官方权威资料,系统阐述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标准、实用新型的初步审查要点及创造性判断基准,深度匹配审查流程与创造性要求解析。
  • 《企业专利战略与管理》(吴寿仁 著):结合大量案例讲解企业如何根据技术生命周期、商业目标选择专利类型,提供“发明+实用新型”组合策略的实操方法,适配企业选择策略章节。
  • 《专利信息检索与分析实务》(马天旗 等编著):详解现有技术检索工具与方法,指导企业在申请前评估专利稳定性,助力规避实用新型无效风险,呼应维权实践中的检索需求。
  • 《实用专利教程:从申请到维权》(崔国振 主编):对比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在申请文件撰写、审查答复、维权证据准备上的差异,适合发明人快速掌握两类专利的实操要点。 https://kkd-cos.kekedo.com/seo-p-Img/09642.webp

本文观点总结:

在现代经济中,专利类型选择影响创新价值实现,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存在显著差异,对企业制定策略至关重要。 1. 定义与保护对象:发明专利保护产品、方法革新,范围广,是突破性创新首选;实用新型聚焦产品形状、构造,只保护实体产品,无固定形状产品或纯软件算法无法获保护。数据显示两类专利保护对象侧重不同。 2. 审查流程与授权周期:发明专利审查严格复杂,需初步和实质审查,2 - 3年甚至更久;实用新型仅初步审查,6 - 12个月可完成,适合消费品领域,发明专利适合长期布局核心技术。 3. 创造性要求:发明专利要求“突出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授权率约42%;实用新型只需“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侧重实用新方案,授权率约65%。 4. 保护期限与维权实践:发明专利保护20年,适合构建长期壁垒,维权稳定性高;实用新型保护10年,适合短期成果,维权时需补充证据,可借助工具降低风险。 5. 企业选择策略:全新产品配方、工艺或技术突破优先选发明专利;产品结构或形状改进且需快速上市选实用新型。企业可采用“组合策略”,还可借助工具优化策略。

引用来源: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3年统计数据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2023年发明专利授权率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率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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