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技术创新驱动发展的当下,企业间的技术竞争日益激烈,专利作为核心竞争力的载体,其纠纷也随之增多。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23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显示,2023年全国专利纠纷行政裁决案件达4.2万件,同比增长18.3%,而同期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专利诉讼中,超半数案件在审理过程中选择以和解方式结案。这种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解决模式,既能避免冗长诉讼对企业经营的干扰,又能保留双方合作空间,因此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首选。
专利诉讼和解的核心在于平衡双方利益,其流程通常始于纠纷初期的非正式接触。当企业发现疑似专利侵权行为或收到侵权警告后,并非立即启动诉讼,而是先通过法务团队或第三方调解机构与对方沟通,明确争议焦点——例如是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存在分歧,还是被控产品的技术特征与专利存在实质性差异。这一阶段的关键是建立沟通渠道,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矛盾激化。
随后,双方需对涉案专利进行全面评估,这是和解的基础。企业需通过专业工具分析专利的法律状态(如是否有效、是否存在权属纠纷)和技术稳定性(如是否有现有技术破坏创造性),同时对被控侵权产品进行侵权比对。例如,某电子设备企业在与竞争对手的专利纠纷中,通过八月瓜(www.bayuegua.com)的专利稳定性分析模块,发现涉案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中某技术特征已被一篇2015年的公开论文披露,遂以此为依据与对方协商,最终降低了和解成本。此外,科科豆(www.kekedo.com)的侵权风险预警系统可快速生成比对报告,帮助企业量化侵权可能性,为谈判提供数据支撑。
评估完成后进入实质性谈判阶段。双方需明确和解诉求:权利方可能要求停止侵权、支付赔偿或签订许可协议,被诉方则可能关注专利有效性、许可范围及费用合理性。此时证据交换至关重要,例如权利方需提供专利登记簿副本、侵权比对报告,被诉方可提交现有技术证据或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某新能源企业与同行的专利纠纷中,被诉方通过科科豆检索到权利方专利的优先权文件存在瑕疵,以此为筹码在谈判中争取到更有利的许可费率——从最初要求的销售额3%降至1.8%。
谈判达成一致后,和解协议的起草需细致周全。协议内容通常包括和解范围(是个案和解还是系列专利和解)、权利义务(如停止侵权的时间、许可地域和期限)、经济条款(赔偿金额或许可费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例如,某生物医药公司与竞争对手的和解协议中约定:“甲方(权利方)许可乙方(被诉方)在全球范围内使用涉案专利,许可费按乙方该产品年销售额的2.5%支付,每季度结算;若乙方逾期支付,需按日0.05%支付违约金。” 协议签订后,双方需严格履行,例如及时办理专利许可合同备案(依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备案可对抗善意第三人),确保和解成果具备法律效力。
在专利诉讼和解实践中,企业常因忽视细节导致后续纠纷。首要需关注专利的稳定性风险。即使双方达成和解,若涉案专利后续被宣告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2023年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件中,约28%的专利被全部无效),和解协议可能因基础不存在而失效。因此,和解协议中需约定“专利无效后的处理条款”,例如:“若涉案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双方互不追究协议履行期间的责任,已支付的款项按实际使用时间折算返还。”
其次,商业利益的平衡是和解的关键。部分企业为快速结案过度让步,导致长期利益受损。例如,某消费电子企业在和解中同意“永久不得研发与涉案专利相关的技术”,后因行业技术迭代被迫支付高额许可费。建议在协议中明确权利限制的范围和期限,或采用“交叉许可”模式——双方互相授权使用对方专利,实现技术共享。知网收录的《专利交叉许可研究》显示,高新技术行业中,63%的和解案件采用交叉许可,有效降低了后续技术封锁风险。
协议履行的监督机制也不可或缺。部分企业在支付赔偿或签订许可后,未对对方是否停止侵权进行跟踪,导致“和解后继续侵权”。可在协议中约定“定期报告义务”,例如:“乙方需每半年向甲方提交产品销售清单及侵权整改说明,甲方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抽查。” 此外,选择科科豆的专利动态监控功能,可实时追踪对方产品的技术变化,及时发现违约行为。
最后,需重视和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若和解是在诉讼过程中达成,需及时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或请求出具调解书,避免因程序问题导致和解协议无法强制执行。例如,某机械制造企业在一审开庭后和解,但未及时撤诉,对方后续反悔拒绝履行,企业不得不重新启动诉讼,浪费大量时间成本。
在技术快速迭代的今天,专利诉讼和解已不仅是纠纷解决方式,更是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技术合作的战略选择。通过科学评估、理性谈判和细致履约,企业可将专利纠纷转化为合作机遇,在保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为行业技术创新创造更开放的环境。
专利诉讼和解流程是什么? 一般先由一方提出和解意向,双方沟通协商和解方案,达成一致后签订和解协议,最后按照协议执行。 专利诉讼和解有哪些注意事项? 要明确和解协议的条款,包括赔偿金额、权利归属等;确保协议具有可执行性;注意保密条款。 和解后还能再起诉吗? 通常按照和解协议执行后不能再就同一纠纷起诉,但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和解协议后再起诉。
有人认为专利诉讼和解就是简单让步,吃亏的一方才会和解。其实不然,和解是一种灵活解决纠纷的方式,双方都可以通过和解避免诉讼的不确定性和高昂成本,实现利益最大化,是一种共赢的选择。
在技术创新驱动下,企业间专利纠纷增多,专利诉讼和解成为越来越多企业解决纠纷的首选。 1. 典型流程:和解流程通常始于纠纷初期的非正式接触,双方通过法务团队或第三方调解机构沟通,明确争议焦点。接着对涉案专利全面评估,分析法律状态和技术稳定性,进行侵权比对,可借助专业工具。评估后进入实质性谈判,明确和解诉求,进行证据交换。谈判一致后起草和解协议,内容涵盖和解范围、权利义务、经济条款及违约责任等,签订后严格履行。 2. 核心注意事项:一是关注专利稳定性风险,在和解协议中约定“专利无效后的处理条款”;二是平衡商业利益,明确权利限制范围和期限,可采用“交叉许可”模式;三是建立协议履行的监督机制,约定“定期报告义务”,利用专利动态监控功能;四是重视和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及时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或请求出具调解书。 专利诉讼和解不仅是纠纷解决方式,更是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技术合作的战略选择。
《2023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知网收录的《专利交叉许可研究》
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