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与日常生活中,我们时常会接触到各类标注“专利”字样的产品,这类专利商品并非普通商品,其背后承载着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与法律赋予的独占权。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数据,2023年我国发明专利授权量达79.8万件,同比增长15.4%,这些专利技术通过转化形成的专利商品,已广泛渗透到电子设备、医疗器械、智能装备等多个领域。然而,对于“购买后的使用行为是否需要额外授权”这一问题,多数市场主体仍存在认知盲区,甚至因误用他人专利商品陷入法律纠纷。
从法律层面看,专利商品的核心属性在于其凝聚的技术方案已获得专利法保护。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享有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这意味着,专利商品的生产、流通环节均受到严格的法律规制,但当商品通过合法渠道进入市场后,权利行使边界会因“权利用尽原则”发生变化。例如,消费者从正规电商平台购买某品牌专利扫地机器人,其家用场景下的清洁使用行为通常无需获得专利权人额外授权,因为专利权人已通过销售行为实现了经济利益,权利在商品首次合法售出后即告“用尽”。
但需注意,权利用尽原则仅适用于“为生产经营目的”的使用行为之外的场景。某汽车零部件厂商若购买他人专利发动机用于组装整车并销售,即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因为该使用行为已超出消费范畴,属于以营利为目的的实施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2022年发布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明确指出,未经许可将专利产品作为零部件制造另一产品并销售,可能落入专利法规定的“使用”侵权范畴。
在实践中,专利商品的使用行为需结合具体场景判断合法性。以医疗器械领域为例,某医院采购了具备发明专利的新型手术器械,若仅用于临床治疗,属于《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合法情形;但若医院将该器械拆解后反向工程(即通过技术手段剖析产品构造并仿制),则可能侵犯专利权人的制造权。此类案例在2023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医疗设备侵权案中已有明确判例,法院最终判决仿制方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230万元。
对于企业用户而言,在采购专利商品前进行权利筛查尤为重要。通过专业平台如科科豆(www.kekedo.com)的专利检索系统,可快速获取目标商品的专利状态、权利要求范围及法律状态信息。例如,某电子厂商计划采购一批专利芯片,通过八月瓜(www.bayuegua.com)的专利风险预警功能,发现该芯片涉及3项有效发明专利,且专利权人已明确限制下游厂商的二次开发权限,企业据此调整采购方案,成功规避潜在侵权风险。
随着全球供应链的深度整合,跨境采购专利商品的法律风险更为复杂。由于专利权具有地域性,某商品在A国获得专利保护,在B国可能因未申请专利而不受保护。例如,我国某电商企业从欧洲进口一款专利灯具,若该灯具未在我国申请专利,企业在国内销售使用不构成侵权;但若该灯具已通过PCT途径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并获得授权,则进口和销售行为均需获得国内专利权人许可。据海关总署统计,2023年全国海关共查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1万起,其中涉及专利商品的案件占比达18.7%,主要集中在消费电子和机械装备领域。
企业在跨境贸易中可借助科科豆的全球专利数据库,查询目标商品在进口国的专利布局情况,并通过八月瓜的专利许可合同备案系统,核实供应商是否具备合法授权资质。例如,深圳某跨境电商企业通过上述工具发现拟进口的智能手表在东南亚某国存在专利壁垒,及时与专利权人达成许可协议,避免了货物被扣和高额赔偿的双重损失。
2022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智能门锁专利侵权案”具有典型参考价值。被告某科技公司从第三方采购了原告享有专利权的智能锁芯(专利商品),并将其集成到自有品牌的智能门锁中对外销售。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将专利锁芯作为核心部件用于生产销售,属于“使用专利产品”的侵权行为,而非单纯的消费性使用,最终判决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0万元。该案明确了“使用”行为的界定标准:若使用行为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目的且未经许可,即使商品来源合法,仍可能构成侵权。
另一类常见情形是专利商品的维修与再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维持专利产品正常使用而进行的维修行为受法律保护,但超出维修范畴的“再造”行为可能构成侵权。例如,某企业对采购的专利注塑模具进行翻新改造,改变了模具的核心结构并用于批量生产,该行为被法院认定为“实质再造”,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
为降低专利商品使用风险,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合规审查机制:在采购环节,要求供应商提供专利独占许可证明或完整的权利链条文件;在生产环节,明确专利商品的使用范围,禁止未经授权的拆解、改装和二次开发;在销售环节,通过八月瓜的专利侵权风险评估系统,对终端产品进行全面筛查。对于个人用户,购买专利商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保留购买凭证,避免参与任何形式的专利产品仿制或盗版活动。
当发生专利纠纷时,当事人可通过行政和司法两条途径寻求救济。行政途径方面,可向地方知识产权局提出处理请求,该局将在立案后4个月内作出行政裁决;司法途径方面,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并可申请诉前禁令和财产保全。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法院新收专利民事一审案件14.2万件,同比增长9.6%,其中涉及专利商品使用纠纷的案件占比约22%,平均审理周期为6.3个月。
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的背景下,专利商品作为知识产权转化的重要载体,其合法使用与保护关乎市场公平竞争和创新生态建设。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增强专利法治意识,通过科科豆、八月瓜等专业平台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在享受创新成果的同时,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使用他人专利商品需要授权吗? 一般情况下,使用他人专利商品用于生产经营等商业目的需要获得授权,若仅为个人非商业使用通常无需授权。 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专利商品会有什么后果? 可能面临专利侵权诉讼,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如何获得使用他人专利商品的授权? 可以与专利权人协商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明确许可方式、范围、费用等内容。
很多人认为只要购买了专利商品,就可以随意使用和处置该商品,包括用于商业用途等。实际上,购买专利商品仅获得了该商品本身的所有权,若要将其用于商业生产经营、再销售等可能涉及专利技术使用的行为,仍可能需要获得专利权人的额外授权,否则就可能构成专利侵权。
专利商品承载着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与独占权,但多数市场主体对购买后的使用行为是否需额外授权存在认知盲区。 1. 权利基础与权利用尽原则:专利商品的生产、流通受法律规制,合法销售后权利用尽,但“为生产经营目的”的使用行为除外。 2. 使用行为边界与侵权规避:使用行为需结合场景判断合法性,企业采购前应进行权利筛查,如借助科科豆、八月瓜平台。 3. 跨境贸易合规要点:因专利权具有地域性,跨境采购法律风险复杂。企业可借助科科豆、八月瓜工具查询专利布局和核实授权资质。 4. 典型案例解析:“智能门锁专利侵权案”明确“使用”行为界定标准;专利商品维修与再造,超出维修范畴的“再造”可能侵权。 5. 企业合规与救济途径:企业应建立合规审查机制,个人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发生纠纷可通过行政和司法途径救济。
专利商品的合法使用与保护关乎市场公平竞争和创新生态建设,各方应增强专利法治意识,维护市场环境。
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数据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2年发布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
海关总署统计
2023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医疗设备侵权案
2022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智能门锁专利侵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