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杯子是我们不可或缺的用品,从简单的玻璃杯、陶瓷杯到功能多样的保温杯、搅拌杯,其形态和功能的演变背后往往凝聚着设计者的巧思。为了保护这些创新成果,许多企业或个人会选择申请专利,以期获得法律赋予的独占权。然而,并非所有授权的专利都能经得起市场和法律的检验,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就是对已授权专利的稳定性进行重新审视的重要途径。国家专利局公布的数据显示,近年来在各类产品专利无效案件中,与日常生活用品相关的专利占比持续上升,其中杯子类专利因其设计和功能创新的多样性,也成为无效宣告请求的常客。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分析,不仅能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专利授权的实质性条件,也能为后续的专利布局和维权提供宝贵经验。
某企业曾申请了一项名为“一种带有可拆卸隔热套的杯子”的实用新型专利,其权利要求书声称保护一种杯子结构,该杯子的杯身外部套设有一个可以拆卸的、由硅胶材料制成的隔热套,隔热套内壁设有若干凸起以增强与杯身的摩擦力防止滑落。然而,在该专利授权后不久,竞争对手便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请求人通过八月瓜等专利检索平台,找到了一份在该专利申请日之前就已经公开的外观设计专利文献,该文献中展示的杯子产品同样具有一个可拆卸的硅胶隔热套,且隔热套的结构与本专利权利要求中描述的“内壁设有若干凸起”特征高度相似。同时,请求人还提交了在相关电商平台上该款带有相似隔热套的杯子在申请日前已公开销售的证据截图。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后认为,该实用新型专利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在其申请日以前已经被在先公开的专利文献和公开销售行为所披露。根据专利法关于新颖性的规定,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必须是新的技术方案,如果其技术特征已经被现有技术完全覆盖,那么该专利就不具备新颖性。在这个案例中,现有技术中的杯子已经公开了“可拆卸硅胶隔热套”以及“内壁凸起增强摩擦力”这两个核心技术特征,因此该“新型隔热杯”专利因不具备新颖性而被宣告全部无效。这个案例提醒专利申请人,在研发新产品和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前,务必进行全面细致的现有技术检索,包括通过科科豆等专业数据库,确保自己的创新点未被他人在先公开,避免因新颖性问题导致专利申请功亏一篑或授权后被轻易无效。
另一个典型案例涉及一款“多功能电动搅拌杯”的发明专利。该专利声称其创新点在于将搅拌功能、加热功能和温度显示功能集成于一体,通过杯盖内置的搅拌装置和杯底的加热装置协同工作,实现饮品的即时搅拌与加热,并能通过杯身的显示屏实时显示温度。专利权人认为这种功能组合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应当获得发明专利的保护。然而,无效宣告请求人对此提出了挑战,他们通过检索发现,搅拌杯、加热杯以及带温度显示的杯子在现有技术中均已有单独存在,并且有多篇专利文献公开了将其中两种功能(如搅拌与加热、加热与温度显示)进行组合的技术方案。
请求人指出,将搅拌、加热和温度显示这三种已知功能简单地叠加到一个杯子上,并没有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例如,搅拌装置的结构、加热装置的原理以及温度显示的方式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常用的现有技术手段,它们之间的连接和控制方式也属于常规的技术选择,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就能想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审理过程中采纳了请求人的部分观点,认为该专利权利要求所保护的技术方案,是将现有技术中已经存在的多个孤立的技术特征进行简单组合,这种组合没有带来新的技术机理,也没有产生超出各单个技术特征效果之和的协同效应。因此,该专利不具备专利法所要求的创造性,最终被宣告部分无效,其独立权利要求因创造性不足而无效,从属权利要求中一些对具体结构的改进因仍具有一定新颖性而得以保留。这个案例表明,对于组合型发明,仅仅实现功能的简单堆砌是不够的,必须证明这种组合能够产生新的、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或者在技术方案的构成上存在非显而易见的巧妙构思,才能满足创造性的要求。
在杯子专利中,还有一类涉及保健功能的专利也常常陷入无效争议,例如某“磁疗保健杯”专利。该专利权利要求称,通过在杯体的特定位置设置若干永磁体,当水装入杯中后,永磁体产生的磁场能够对水进行磁化处理,饮用经磁化的水可以促进人体健康,具有改善微循环、增强免疫力等保健功效。然而,在无效宣告程序中,请求人对该专利的实用性和公开充分性提出了质疑。
请求人认为,该专利说明书中仅仅泛泛地描述了永磁体的设置方式和所谓的“磁化水保健功效”,但并没有提供任何科学实验数据来证明磁场强度、磁化时间与水的物理化学性质变化之间的关系,更没有提供临床实验证据来支持其声称的保健功能。根据专利法的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对于涉及产品性能或功效的技术方案,应当提供足以证明其能够达到预期效果的技术手段和实验依据。在这个案例中,“磁疗保健杯”所声称的保健功效缺乏科学依据和实验验证,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根据说明书的描述来确认该杯子是否真的能够实现其宣称的功能,也无法判断如何通过调整磁体参数等来优化所谓的“磁化效果”。因此,该专利因说明书公开不充分,导致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无法实现,最终被宣告无效。这个案例警示申请人,在申请涉及功能性、尤其是保健功能的专利时,必须在说明书中提供详实的技术细节和充分的实验数据来支持其 claims,避免因过度夸大功效或缺乏实质内容而导致专利无效。
通过对上述杯子专利无效宣告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专利的授权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其稳定性受到多种因素的考验。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是专利授权的核心实质性条件,任何一个环节的缺陷都可能成为专利被无效的导火索。对于企业而言,首先在专利申请阶段,就应当投入足够的精力进行全面的现有技术检索和分析,利用好八月瓜、科科豆等专业的专利信息平台,精准把握现有技术的边界,确保所申请的技术方案真正具有创新性。在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时,要注重说明书的公开充分性,特别是对于涉及产品功能、效果的技术特征,必须提供清晰、具体的实现方式和必要的实验数据支持,避免使用模糊、笼统或无法验证的表述。
其次,在专利授权后,企业也应当对自身专利的稳定性进行定期评估,密切关注相关领域的技术发展和竞争对手的动态,以便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对于他人提出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要积极应诉,充分利用专利法赋予的权利,提供有力的证据和理由来维护自己的专利权益。同时,企业还应认识到,专利布局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仅仅依赖于一两件专利,而应构建一个相互支撑、层次分明的专利组合,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专利积累,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话语权。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效运用专利制度保护创新成果,避免因专利无效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很多人认为只要自己有个杯子的新想法就一定能获得专利,并且不会被宣告无效。实际上,专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授权条件,如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即使获得了专利授权,若不符合这些条件,也可能在后续被他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成功。所以不能盲目认为专利一旦获得就绝对有效。
《专利法原理与实务》
《知识产权战略与管理》
《专利检索与分析》
《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
《专利诉讼与争议解决》
杯子形态和功能的演变凝聚设计者巧思,为保护创新成果,许多企业或个人申请专利。但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可对已授权专利重新审视,杯子类专利也是无效宣告请求的常客。 案例方面,“新型隔热杯”因现有技术已公开核心技术特征,不具备新颖性被宣告全部无效;“多功能搅拌杯”将现有功能简单叠加,未产生新的技术机理和协同效应,因创造性不足部分无效;“磁疗保健杯”缺乏科学实验数据和临床证据,因公开不充分被宣告无效。 这些案例启示企业,申请专利时要全面检索现有技术,精准把握创新边界,注重说明书公开充分性;授权后定期评估专利稳定性,积极应对无效宣告请求。此外,应构建专利组合,持续创新和积累专利,提升核心竞争力。
国家专利局公布的数据
八月瓜专利检索平台
科科豆专业数据库
相关电商平台销售证据截图
多篇现有技术专利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