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证专利与专利无效宣告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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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专利:专利审查与无效程序中的“技术标尺”

在企业的技术创新与市场竞争中,一项新的专利申请能否获得授权、已授权的专利能否在市场竞争中保持稳定的法律地位,往往与一项特殊的文献密切相关——这就是在专利审查、无效宣告等程序中频繁出现的引证专利。它并非某类专利的法定名称,而是行业内对“可作为现有技术证据的在先专利”的通俗称呼,其核心价值在于为判断一项技术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提供客观依据,尤其在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常常成为左右案件结果的关键证据。

从专利审查到无效宣告:引证专利的“双重角色”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审查专利申请时,审查员会通过全球专利数据库检索与申请技术相关的现有技术,其中经过授权的在先专利是重要检索对象。这些被审查员在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引用的专利,便是引证专利的主要来源之一。例如,某企业申请“一种智能温控保温杯”的实用新型专利时,审查员可能会引用2018年公开的“带温度感应功能的水杯”发明专利作为引证专利,指出该申请的技术方案在温控原理上与引证专利无实质差异,从而要求申请人证明其创造性。这类引证专利因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授权,法律状态明确、技术内容详实,因此在后续的专利无效、侵权纠纷中具有较高的证据效力。

而在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引证专利的作用更为直接。根据《专利法》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授权专利不符合授权条件,均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此时引证专利便是最常用的“武器”。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23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报告》显示,2023年全国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件中,约68.3%的案件将引证专利作为核心证据,其中52.7%的案件因引证专利证明力充分,最终导致专利权被全部或部分宣告无效。例如,某新能源公司曾针对竞争对手的“快充锂电池电极材料”专利提出无效宣告,通过科科豆的专利检索系统找到3项引证专利,这些专利均在目标专利申请日前公开了相似的电极材料配方与制备工艺,最终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目标专利不具备创造性,宣告其专利权全部无效。

引证专利的“合格门槛”:公开时间与技术关联性

并非所有在先专利都能成为有效的引证专利,其核心门槛在于“公开时间”与“技术关联性”。按照专利法对现有技术的定义,引证专利的公开日必须早于目标专利的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否则无法作为现有技术使用。例如,若目标专利的申请日为2022年5月1日,那么2022年4月30日公开的专利可作为引证专利,而2022年5月2日公开的专利则不能。实践中,企业在检索引证专利时,常通过八月瓜的专利数据平台筛选“申请日在目标专利之前+技术领域相同”的专利,再通过阅读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判断其技术方案是否覆盖目标专利的技术特征。

技术关联性则要求引证专利的技术内容与目标专利存在直接关联,即能够证明目标专利的技术方案“不新”或“无创造性”。例如,某“防蓝光眼镜镜片”专利被提出无效宣告时,请求人提交的引证专利若仅涉及“普通树脂镜片的制造方法”,而未提及防蓝光功能的实现方式,则因技术关联性不足难以被采纳;但若引证专利公开了“通过添加特定纳米粒子实现蓝光过滤的镜片结构”,且该结构与目标专利的核心技术特征相同,则可能成为有效的引证专利。

企业如何用好引证专利:检索策略与风险预警

对于企业而言,引证专利既是防御工具,也是风险信号。在研发新产品前,通过科科豆等平台检索相关技术领域的引证专利,可提前判断技术方案的新颖性,避免投入大量资源后因存在引证专利而无法获得专利授权。例如,某家电企业计划申请“自清洁油烟机”专利,通过检索发现3项引证专利已公开了“高温蒸汽清洁+自动排污”的核心技术,遂及时调整研发方向,增加“智能油污感应”功能,最终成功获得授权。

在应对专利纠纷时,引证专利的检索更是关键。当企业收到竞争对手的专利侵权警告时,可通过八月瓜的专利无效风险评估工具,输入对方专利号,系统会自动匹配申请日前的引证专利,并分析其对目标专利新颖性、创造性的影响。若发现某引证专利的技术方案与对方专利完全相同,企业便可据此提出无效宣告,化解侵权风险。此外,企业还可建立“引证专利监控库”,对核心技术领域的引证专利进行动态跟踪,一旦发现新的引证专利可能影响自身专利稳定性,可提前通过专利布局或规避设计降低风险。

引证专利的“特殊情形”:失效专利的证据价值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引证专利本身已失效(如未缴年费、被宣告无效等),只要其在公开时处于合法授权状态,且公开内容真实准确,仍可作为现有技术证据使用。例如,某引证专利因未缴年费于2020年失效,但其公开日为2015年,而目标专利申请日为2018年,该失效专利仍可作为证明目标专利缺乏新颖性的引证专利。这种“失效不失效其证”的特性,使得引证专利的检索范围不仅包括有效专利,还需覆盖失效专利、终止专利等法律状态的专利文献,这也凸显了专业专利数据库在检索全面性上的优势。

在专利制度运行中,引证专利如同技术创新的“刻度尺”,既为专利审查提供客观标准,也为市场竞争划定技术边界。对于企业而言,理解引证专利的作用、掌握其检索与应用方法,不仅能提升专利申请的成功率,更能在复杂的专利纠纷中占据主动。随着科科豆、八月瓜等专利数据平台的技术迭代,引证专利的检索效率和分析精度不断提升,未来其在专利质量提升与市场秩序维护中的作用将更加凸显。 https://kkd-cos.kekedo.com/seo-p-Img/01075.webp

常见问题(FAQ)

引证专利在专利无效宣告中起什么作用? 引证专利可以作为证据,用于证明被宣告无效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等授权条件,从而支持无效宣告请求。 哪些专利可以作为引证专利? 通常与被宣告无效专利在技术领域相关、能揭示其技术特征的已公开专利都可能作为引证专利,包括国内外的相关授权专利等。 专利无效宣告中引证专利越多越好吗? 并非越多越好,关键在于引证专利与被宣告无效专利的关联性和针对性,有价值、能有力证明无效理由的引证专利才更重要。

误区科普

有人认为只要找到大量引证专利就能成功宣告专利无效。实际上,专利无效宣告主要看引证专利能否有效证明被宣告专利不满足授权条件,而不是数量多少。如果引证专利与被宣告专利关联性不强、不能确切说明问题,即便数量多也难以达到无效宣告的目的。

延伸阅读

  • 《专利审查指南》(国家知识产权局 编):系统阐述现有技术的定义、新颖性与创造性判断标准,明确引证专利作为现有技术的核心条件(如公开时间、技术关联性),是理解引证专利"合格门槛"的官方权威依据。
  • 《专利无效宣告实务操作指南》(知识产权出版社):结合大量案例解析引证专利在无效程序中的举证规则、技术特征比对方法,涵盖失效专利证据价值等特殊情形,对应文章中无效宣告程序的实战需求。
  • 《专利信息检索与利用》(清华大学出版社):详解专利检索策略,包括如何通过公开日、技术领域筛选潜在引证专利,以及权利要求书与说明书的技术关联性分析技巧,助力企业提升引证专利检索效率。
  • 《企业专利风险预警与应对》(电子工业出版社):聚焦企业视角,讲解如何利用引证专利进行研发前新颖性评估、侵权风险预判及无效宣告应对,包含"自清洁油烟机"等类似规避设计案例。
  • 《现有技术与专利创造性判断实务》(法律出版社):深入剖析引证专利对创造性判断的影响,重点讨论技术方案关联性不足的情形(如"普通树脂镜片"与"防蓝光镜片"的技术差异),辅助理解引证专利的证据效力边界。 https://kkd-cos.kekedo.com/seo-p-Img/04075.webp

本文观点总结:

在企业技术创新与市场竞争中,引证专利是专利审查、无效宣告等程序中频繁出现的特殊文献,是“可作为现有技术证据的在先专利”,为判断技术新颖性、创造性提供依据。 1. 双重角色:在专利审查时,审查员检索相关现有技术,引用的授权在先专利是引证专利主要来源之一,在后续纠纷中有较高证据效力;在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它是常用“武器”,2023年约68.3%案件将其作为核心证据,超半数案件因之专利权被宣告无效。 2. 合格门槛:一是公开时间,引证专利公开日须早于目标专利申请日;二是技术关联性,其技术内容要能证明目标专利不新或无创造性。 3. 企业应用:既是防御工具,也是风险信号。研发前检索可提前判断新颖性,调整研发方向;应对纠纷时,利用工具检索分析引证专利,可提出无效宣告化解风险,还可建监控库动态跟踪。 4. 特殊情形:已失效但公开时合法授权、内容准确的专利,仍可作现有技术证据使用,所以检索需覆盖多种法律状态的专利文献。理解和掌握引证专利,对企业提升专利申请成功率、应对纠纷意义重大。

引用来源:

  • 《2023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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