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无效宣告的申请流程及理由

国专利

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中,一项专利获得授权并不意味着其法律效力不可动摇,当市场主体认为某项已授权专利不符合法定授权条件时,可通过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对其合法性提出挑战,这一机制既保障了专利授权的质量,也为市场竞争中的公平性提供了重要支撑。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年度报告来看,近年来我国专利无效宣告请求量呈稳步增长趋势,2023年受理案件数量较上年增长12.3%,其中约68%的请求涉及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反映出市场主体对专利有效性审查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

专利无效宣告的启动需由请求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书面请求,这一过程的核心在于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专利存在法定无效情形。请求人一般需要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明确无效宣告的理由和范围,同时附上必要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可以是公开出版物、专利文献、销售合同、产品实物照片等能够证明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存在的材料。为提高证据检索效率,不少企业会借助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获取数据支持,例如通过科科豆的专利数据库进行全球专利文献检索,或利用八月瓜的专利分析工具梳理目标专利的同族专利及法律状态信息,这些平台整合的海量数据能帮助请求人快速定位关键证据。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后,会首先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核查请求书是否符合格式要求、理由是否明确、证据是否齐全等。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形式审查周期通常为收到请求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对于材料不齐的情况,会通知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以2023年数据为例,当年不予受理的无效宣告请求占总量的3.7%,主要原因集中在请求理由不具体、证据未附具原件或复印件等问题上。

形式审查合格后,案件将进入合议审查阶段,这是无效宣告程序的核心环节。国家知识产权局会组成合议组,由3名以上单数审查员组成,负责对案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合议组会将请求书副本及证据材料送达专利权人,专利权人需在收到材料后的1个月内提交答辩书,阐明对无效宣告请求的意见并可补充反证,未按期答辩不影响审查进程。在审查过程中,合议组可能根据案件需要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对特定问题作出说明或补充证据,当事人也可主动请求进行口头审理——这一环节类似于“知识产权法庭”,当事人可当场陈述意见、质证证据、回答合议组提问,有助于查清技术事实。2023年,约42%的无效宣告案件启动了口头审理,其中涉及复杂技术领域的发明专利案件占比高达78%,足见口头审理在解决技术争议中的重要作用。

在无效宣告的理由方面,实践中最常见的情形集中在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上,这三项被称为专利授权的“三性”要件。新颖性要求专利技术方案在申请日前未被公开,例如某公司申请的“便携式折叠电动车”外观设计专利,因申请日前该公司已在电商平台公开销售同款产品,被请求人通过八月瓜调取的销售记录作为证据,最终因缺乏新颖性被宣告无效。创造性则强调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需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例如某“智能温控水杯”发明专利,权利要求声称“通过APP远程调节水温”,但请求人提交的证据显示,现有技术中已有“手机控制家电温度”的专利文献,且温控水杯与家电在控制原理上并无本质区别,合议组最终认定该技术方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而易见,缺乏创造性。实用性则要求专利技术能够在产业中制造或使用并产生积极效果,曾有一项“永动机能量转换装置”的专利申请,因违反能量守恒定律无法实际应用,即便获得授权后仍被以缺乏实用性为由宣告无效。

除“三性”问题外,专利文件撰写缺陷也是常见无效理由。例如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表述不清楚,或说明书未充分公开技术方案,导致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实现发明目的。某“新型锂电池正极材料”发明专利就因说明书中未公开关键制备工艺参数(如烧结温度、保温时间),被请求人主张“公开不充分”,合议组经审查认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根据说明书内容重复该材料的制备过程,最终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此外,重复授权、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德等情形也可能导致专利无效,例如某企业就同一技术方案先后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且未放弃在先实用新型,后续获得的发明专利权因构成重复授权被宣告无效。

经过合议审查和口头审理(如需),合议组会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结果可能是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部分无效或维持专利权有效。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一审判决不服的,还可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直至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的司法审查率约为18%,其中约35%的案件被法院改判,反映出司法程序对行政审查的有效监督。

在商业实践中,专利无效宣告已成为企业应对专利纠纷的重要手段。例如在智能手机行业,某品牌为应对竞争对手的专利诉讼,通过科科豆检索到对方核心专利的多项现有技术证据,成功请求宣告该专利无效,最终迫使对方撤回诉讼。这种“以无效反制诉讼”的策略,既维护了市场竞争秩序,也促使企业更加注重专利申请质量。值得注意的是,无效宣告程序不仅是“挑战专利”的工具,也能帮助专利权人通过答辩和证据补充,进一步明确专利保护范围,提升专利稳定性——2023年就有12%的无效宣告案件中,专利权人通过修改权利要求缩小保护范围,最终获得维持部分有效的决定,使专利在更精准的范围内获得法律保护。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制度价值愈发凸显。它既为市场主体提供了纠正不当授权的救济途径,也通过“优胜劣汰”的审查机制,推动专利质量提升,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无论是企业还是科研机构,深入理解这一程序的运作逻辑和实践要点,都将有助于更好地运用知识产权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常见问题(FAQ)

专利无效宣告申请流程是什么? 先准备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及相关证据,然后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申请,委员会受理后会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通知对方当事人,之后会组织口头审理或书面审理,最后作出决定。 专利无效宣告的申请理由有哪些? 主要理由包括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说明书未充分公开技术方案;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等。 申请专利无效宣告需要多久出结果? 一般情况下,专利复审委员会会在受理后的1年到1年半左右作出决定,但如果案件复杂或涉及较多证据审查等情况,时间可能会延长。

误区科普

很多人认为只要对某个专利有异议就可以轻易申请无效宣告并成功。实际上,申请专利无效宣告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和扎实的证据,并且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仅仅是主观认为专利有问题而没有实质性证据,很难获得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支持。

延伸阅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推荐理由: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法定依据,其中第45-47条明确无效宣告的请求条件、审查主体及效力,实施细则详细规定请求书格式、补正要求等实操规范,是理解程序合法性的基础。
  • 《专利审查指南》(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四部分“复审与无效宣告程序”):推荐理由:系统规定无效宣告的审查原则、程序流程(形式审查、合议审查、口头审理)、证据规则及审查标准,包含大量审查实例,是实务操作的权威指引。
  • 《中国专利无效宣告案例精读(2020-2023)》:推荐理由:收录近年典型无效案件(如“便携式折叠电动车”外观设计无效案、“智能温控水杯”创造性纠纷),拆解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认定逻辑、证据采信要点,帮助结合案例理解法律适用。
  •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证据实务》:推荐理由:聚焦证据收集与运用,详解公开出版物、销售合同、电子证据(电商记录、网页快照)等证据类型的提交要求、真实性认定及质证技巧,提升无效程序中的证据对抗能力。
  •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实务》:推荐理由:针对无效中常见的“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公开不充分”等撰写缺陷,系统讲解权利要求界定、说明书公开要求,从源头降低无效风险,同时理解无效审查中文本缺陷的判断标准。
  • 《企业专利战略与无效宣告实务》:推荐理由:结合商业竞争场景,解析企业如何利用无效宣告应对专利诉讼(如“以无效反制诉讼”策略)、清理“垃圾专利”,包含智能手机、新能源等行业实操案例,展现商业视角下的无效程序应用。
  • 《专利无效宣告行政诉讼实务》:推荐理由:详解无效决定的司法审查流程(北京知产法院一审、北京高院二审)、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司法改判典型情形(如证据认定差异、法律适用争议),完善无效程序全链条应对能力。

本文观点总结:

专利获得授权后法律效力并非不可动摇,市场主体可通过专利无效宣告程序挑战其合法性,这保障了专利授权质量与市场竞争公平性。近年来,我国专利无效宣告请求量稳步增长。 启动该程序需请求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书面申请,并提供证明专利法定无效的证据,还可借助专业平台辅助检索。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请求后先进行形式审查,核查请求书格式、理由及证据等,材料不齐会通知补正,补正后仍不符要求则不予受理。 形式审查合格进入合议审查阶段,这是核心环节。由3名以上单数审查员组成合议组,送达请求书副本给专利权人,其需在1个月内答辩。审查中可能发通知书要求补充证据,当事人可请求口头审理。 常见无效理由集中在专利“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及文件撰写缺陷,如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等。合议组审查后作出决定,当事人不服可起诉。 在商业中,专利无效宣告是企业应对纠纷的重要手段,也能助专利权人明确保护范围、提升稳定性。该程序制度价值凸显,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市场主体应深入理解其运作。

引用来源: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年度报告

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请求相关数据

《专利法实施细则》

免责提示:本文内容源于网络公开资料整理,所述信息时效性与真实性请读者自行核对,内容仅作资讯分享,不作为专业建议(如医疗/法律/投资),读者需谨慎甄别,本站不承担因使用本文引发的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