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像专利申请被驳回的原因有哪些

视频专利

图像专利申请的常见驳回情形及深层原因解析

随着数字技术与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图像相关技术已广泛应用于医疗影像、自动驾驶、安防监控等多个领域,相关的专利申请量也呈现逐年增长趋势。然而,国家专利局发布的《专利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显示,2023年我国图像领域专利申请的平均驳回率超过35%,显著高于整体发明专利的平均驳回率。这一现象背后,既有技术方案本身的缺陷,也有申请人对专利审查规则的理解不足。本文将从审查实践出发,结合权威审查标准与典型案例,剖析图像专利申请被驳回的主要原因。

技术方案不属于专利保护客体

根据《专利法》第二条,专利保护的是“新的技术方案”,即通过技术手段解决技术问题并产生技术效果的方案。图像相关申请若仅涉及纯艺术创作、图形符号设计或智力活动的规则,往往会因“不属于保护客体”被驳回。例如,某申请要求保护“一种具有特定色彩搭配的风景摄影图像”,审查员指出该方案仅体现美学设计,未利用技术手段解决任何技术问题,属于《专利审查指南》中排除的“纯美术作品”,最终驳回申请。

实践中,区分“技术方案”与“非技术方案”的关键在于是否包含“技术性特征”。以图像识别技术为例,若申请主题是“基于深度学习的图像特征提取方法”,其通过算法优化提高识别效率,属于技术方案;而若仅要求保护“图像中物体的分类规则”(如“将红色物体标记为A类”),则可能被认定为“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而排除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曾在2022年发布的《关于图像领域专利审查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涉及图像的专利申请需体现“对图像数据的技术性处理”,而非单纯的主观判断或美学选择。

技术方案缺乏新颖性

新颖性是专利授权的基本门槛,指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技术方案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图像技术因迭代速度快、公开渠道多(如学术论文、开源社区、产品发布会等),极易因现有技术公开导致新颖性缺失。

例如,某企业申请“一种基于卷积神经网络的图像去模糊算法”,审查员通过科科豆专利检索平台发现,该算法的核心网络结构已在2020年某国际顶会论文中公开,且论文详细披露了网络层数、激活函数等关键参数,两者技术方案实质相同,最终以“缺乏新颖性”驳回。据八月瓜平台统计,2023年图像领域专利申请中,约28%的驳回案件涉及新颖性问题,其中60%以上的现有技术来自学术文献或开源项目(如GitHub)。

申请人在提交前若未进行全面检索,容易陷入“重复研发”陷阱。例如,某团队自主研发的图像增强算法,因未检索到2019年公开的一篇硕士学位论文(知网可查),该论文已公开相同的对比度调整公式,导致申请被驳回。因此,通过八月瓜等平台进行多维度检索(包括论文、专利、产品说明书等),是规避新颖性风险的关键步骤。

技术方案创造性不足

即使技术方案具备新颖性,若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仍会因创造性不足被驳回。创造性要求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图像领域中,“常规改进”或“简单组合”是常见的创造性缺陷。

例如,某申请在现有“图像灰度化处理”基础上,增加了“对灰度值进行±5%的随机扰动”,声称能提高图像鲁棒性。审查员指出,灰度值扰动属于本领域常用的抗干扰手段,调整幅度在常规实验范围内,对技术人员而言无需付出创造性劳动即可想到,因此认定缺乏创造性。国家专利局2023年数据显示,图像专利申请中因创造性问题驳回的比例占比最高(约35%),其中“常规参数调整”“简单叠加现有技术特征”是主要缺陷类型。

值得注意的是,创造性判断需结合“技术效果”综合考量。例如,某申请将“人脸识别算法”与“红外成像技术”结合,解决了弱光环境下识别准确率低的问题,且准确率提升了30%,因技术效果显著且组合方式非显而易见,最终获得授权。这提示申请人,在撰写时需明确技术方案如何克服“技术偏见”或“长期未解决的技术难题”,而非简单堆砌现有技术。

说明书公开不充分

《专利法》要求说明书需“清楚、完整地公开技术方案,使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图像技术常涉及算法、模型、参数等细节,若公开不充分,会导致审查员无法确认技术方案的可行性,进而驳回申请。

典型案例包括:某申请要求保护“一种图像超分辨率重建方法”,说明书仅描述“通过神经网络对低清图像进行处理得到高清图像”,但未公开网络结构(如层数、卷积核尺寸)、训练数据来源、损失函数类型等关键参数,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复现该方法,被认定为“公开不充分”。国家知识产权局2023年驳回案例统计显示,图像领域因公开不充分被驳回的申请占比约18%,其中“算法步骤模糊”“关键参数缺失”是主要问题。

实践中,充分公开的标准是“让本领域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即可实施”。例如,某图像分割算法申请在说明书中提供了详细的代码片段(关键部分)、训练数据集的获取方式(如公开数据集名称)、以及实验对比数据(与现有技术的分割精度对比),即使未公开全部代码,仍被认定为公开充分。

权利要求书保护范围不清楚

权利要求书是界定专利保护范围的核心文件,若表述模糊、界限不清,会直接导致驳回。图像领域常见的“不清楚”问题包括:使用含义不确定的术语、技术特征缺少必要限定、保护范围过宽等。

例如,某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为“一种图像处理装置,包括对图像进行优化的模块”,其中“优化”未限定具体手段(如降噪、增强、分割等),“模块”也未说明其功能与结构,审查员认为该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无法界定,属于“不清楚”。又如,某权利要求使用“优选地,图像分辨率为高分辨率”,但未定义“高分辨率”的具体数值范围(如1920×1080以上),导致范围模糊。

审查指南明确要求,权利要求需“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保护的范围”。例如,合格的权利要求表述可为“一种图像降噪方法,包括:步骤1,获取待处理图像;步骤2,通过3×3高斯滤波对图像进行平滑处理,其中高斯核标准差为0.8±0.1”——通过具体参数和步骤限定,使保护范围清晰可辨。

申请文件存在单一性缺陷

单一性要求一件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创造,若包含多项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技术方案,会因“单一性缺陷”被驳回。图像领域中,申请人常试图“打包”多个关联度低的技术方案,导致不符合单一性要求。

例如,某申请同时要求保护“一种图像拍摄方法”“一种图像显示装置”“一种存储上述方法的计算机可读介质”,但三者的技术特征仅存在“均涉及图像”这一表面关联,缺乏“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如共同的图像压缩算法),审查员要求分案申请,申请人拒绝后被驳回。

判断单一性的关键是“是否具有一个总的发明构思”。例如,若申请同时保护“基于深度学习的图像去雾方法”“实现该方法的终端设备”“存储该方法的介质”,三者均围绕“深度学习去雾算法”这一特定技术特征,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具备单一性。

在图像技术快速发展的当下,专利申请的驳回风险既来自技术本身的创新性,也与申请人对审查规则的理解深度相关。通过精准定位保护客体、全面检索现有技术、充分公开技术方案、清晰界定权利要求,并确保申请文件符合单一性要求,可显著提高授权概率。国家专利局数据显示,2023年通过预审的图像领域专利申请中,因上述缺陷被驳回的比例仅为12%,远低于平均水平,这提示申请人需在申请前进行系统的布局与准备。

常见问题(FAQ)

  • 图像专利申请被驳回最常见的原因是什么? 最常见原因一般是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即该图像与现有技术相比没有明显区别,或不能在产业上应用。
  • 申请材料不完整会导致驳回吗? 会。申请材料不完整,比如缺少必要的附图、说明书内容不清晰等,可能使审查员无法全面了解专利内容,从而导致申请被驳回。
  • 被驳回后还能再申请吗? 可以。申请人可在收到驳回通知后的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若复审通过可继续推进申请流程。

误区科普

很多人认为只要图像是自己原创的,申请专利就一定会通过。实际上,原创并不等同于符合专利授权条件。专利审查除了看是否为原创,更重要的是考察其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即使图像是自己创作的,但如果在申请前已在公开场合展示或发表过,就可能因缺乏新颖性而被驳回。

延伸阅读

  • 《专利审查指南》(国家知识产权局编):专利审查的官方权威依据,详细规定了专利保护客体、新颖性、创造性、公开充分、权利要求清楚、单一性等审查标准,可系统理解文中各类驳回理由的审查尺度。
  •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实务》(李超等著):针对说明书公开充分性、权利要求书清楚限定等核心撰写问题,提供具体撰写技巧与案例分析,帮助解决文中提到的申请文件缺陷。
  • 《图像领域专利申请与审查实务》(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电学发明审查部编):聚焦图像技术领域,结合大量典型案例解析专利申请中的技术方案界定、创造性判断等特殊问题,与本文主题高度契合。
  • 《专利检索策略与技巧》(王胜利等著):详解专利、论文、开源项目等多渠道检索方法,助力规避文中强调的新颖性风险,提高检索全面性。
  • 《专利法详解》(尹新天著):从法律层面深入解读专利保护客体、创造性等核心概念的立法本意与实践适用,帮助理解驳回理由背后的法理基础。

本文观点总结:

随着数字技术与人工智能的发展,图像相关专利申请量逐年增长,但2023年我国图像领域专利申请平均驳回率超35%,显著高于整体发明专利平均驳回率。本文剖析了图像专利申请被驳回的主要原因: 1. 技术方案不属于专利保护客体:专利保护“新的技术方案”,涉及纯艺术创作等的申请会因不属于保护客体被驳回,关键在于是否包含“技术性特征”。 2. 技术方案缺乏新颖性:图像技术迭代快、公开渠道多,易因现有技术公开导致新颖性缺失,申请人提交前应全面检索。 3. 技术方案创造性不足:即便具备新颖性,若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是“显而易见”的,会因创造性不足被驳回,创造性判断需结合“技术效果”综合考量。 4. 说明书公开不充分:若未清楚、完整公开技术方案关键细节,导致审查员无法确认可行性,会被驳回。 5. 权利要求书保护范围不清楚:表述模糊、界限不清会导致驳回,权利要求需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限定保护范围。 6. 申请文件存在单一性缺陷:一件专利申请应限于一项发明创造,包含多项无关联技术方案会因单一性缺陷被驳回。

申请人精准定位保护客体、全面检索、充分公开方案、清晰界定权利要求、确保单一性,可提高授权概率。

引用来源: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图像领域专利审查的指导意见》
  2. 国家专利局2023年驳回案例统计报告
  3. 八月瓜平台统计的2023年图像领域专利申请数据
  4. 知网公开的2019年硕士学位论文
  5. 2020年某国际顶会论文
免责提示:本文内容源于网络公开资料整理,所述信息时效性与真实性请读者自行核对,内容仅作资讯分享,不作为专业建议(如医疗/法律/投资),读者需谨慎甄别,本站不承担因使用本文引发的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