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和办公学习中,笔专利是一类与人们接触十分紧密的专利类型,小到普通的圆珠笔、铅笔,大到具有特殊功能的绘图笔、电子笔等,都可能涉及专利申请与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文具类专利申请量持续增长,其中笔专利的申请占比始终保持较高水平,这也意味着笔专利在审查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需要申请人关注的问题。了解这些常见问题并掌握相应的答复技巧,对于提高笔专利申请的授权率至关重要。
新颖性是专利授权的基本要求之一,对于笔专利而言同样如此。审查员在审查过程中,会通过科科豆等专利检索平台,全面检索全球范围内公开的技术文献、专利申请文件等,以判断申请专利的笔是否属于现有技术。例如,若市面上已经存在一种笔杆带有防滑纹路的中性笔,而新的专利申请仅仅是将防滑纹路的形状从圆形改为方形,这种微小的变化往往难以满足新颖性的要求,很容易被审查员以“属于现有技术”为由提出审查意见。此外,如果申请人在申请专利之前,已经通过产品销售、学术会议发言等方式公开了笔的技术方案,也会导致该专利申请丧失新颖性,这是很多初次申请专利的个人或企业容易忽视的问题。
在确保笔专利具备新颖性之后,创造性就成为了审查员关注的另一核心要点。根据专利法规定,创造性要求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对于笔这类常见产品,其结构相对简单,很多改进点可能被审查员认为是本领域技术人员通过常规手段就能想到的,从而认定其创造性不足。比如,在现有可替换笔芯的圆珠笔基础上,仅仅增加一个笔芯余量观察窗,若该观察窗的设置方式是本领域的常规设计,那么这种改进就很难体现出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又或者,将笔的颜色进行改变,或者简单地将几种已知的笔的功能进行叠加,如在圆珠笔上增加一个普通的放大镜功能,而没有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这类申请也容易因创造性问题而面临审查障碍。
笔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直接影响审查结果,其中权利要求书的撰写尤为关键。权利要求书需要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在实际审查中,部分笔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会出现保护范围不清楚的问题,例如使用“大约”“若干”等模糊不清的词语来限定笔的尺寸参数或部件数量,导致审查员无法准确界定保护范围。另外,如果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方案在说明书中没有得到充分的支持,即说明书中仅描述了某一具体实施方式,而权利要求却概括了一个较宽的保护范围,且该概括不能从说明书公开的内容中合理推导得出,审查员也会据此提出意见。例如,说明书中只公开了一种采用塑料材质制作笔杆的具体方案,但权利要求却写成“一种笔,其特征在于笔杆采用轻质材料制成”,这里的“轻质材料”如果没有在说明书中明确其具体种类和范围,就可能因得不到支持而被要求修改。
当收到审查员关于新颖性的审查意见时,申请人首先需要仔细研读对比文件,准确找出本申请的笔与对比文件中公开的笔在技术方案上的差异。不能仅仅停留在产品的外观或非实质性改进上,而是要深入到结构、功能、原理等核心层面。例如,如果对比文件公开了一种带有普通笔夹的钢笔,而本申请的笔夹不仅能夹持衣物,还设计有隐藏式的触控笔功能,用于操作电子设备,那么申请人在答复时就需要重点强调这个带有触控功能的笔夹结构,详细说明其具体构造、工作方式以及带来的新的使用效果,以此证明本申请的笔与对比文件相比具有新颖性。同时,若审查意见中引用的对比文件公开日在本申请的优先权日之后,申请人可以及时指出这一点,因为该对比文件不能用于评价本申请的新颖性。
面对创造性方面的审查意见,答复的关键在于充分论证本申请的笔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非显而易见性,并带来了显著的技术效果。申请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分析现有技术中是否存在将本申请的改进点应用到笔上的技术启示,如果现有技术中没有相关的教导或暗示,那么本申请的改进就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其次,详细描述本申请的技术方案所带来的技术效果,这种效果可以是提高了书写舒适度、延长了使用寿命、增加了使用功能、降低了生产成本等。例如,一种新型的减压笔,通过在笔杆内设置特殊的弹性结构,使得使用者在书写疲劳时可以通过按压笔杆来缓解手部压力,这种针对特定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技术效果,就可以作为创造性的有力证明。此外,还可以结合八月瓜等平台上的专利数据,说明本领域内对于此类改进的稀缺性,从侧面印证其创造性。
针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清楚或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审查意见,申请人需要对权利要求进行仔细的修改和完善。对于不清楚的表述,应替换为明确、具体的技术特征,例如将“笔杆长度较长”修改为“笔杆长度为15-18厘米”。在修改权利要求时,必须严格依据说明书的内容,确保每一项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都能从说明书中找到相应的依据。如果权利要求的概括范围过宽,申请人可以考虑将其限缩到说明书中具体实施方式所公开的范围内,或者补充说明书中记载的其他技术特征来进一步限定权利要求,使其保护范围更加明确和合理。例如,对于前面提到的“轻质材料”的问题,可以修改为“一种笔,其特征在于笔杆采用ABS塑料制成”,如果ABS塑料是说明书中明确公开的轻质材料之一。通过这样的修改,能够使权利要求得到说明书的有力支持,提高其获得审查员认可的可能性。在修改过程中,还要注意保持权利要求之间的逻辑关系,确保独立权利要求能够完整地构成一个技术方案,从属权利要求能够对独立权利要求起到进一步限定和细化的作用。
很多人认为只要产品有创新就一定能获得专利。实际上,笔专利申请不仅要求产品有创新,还要满足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条件。而且申请过程中,权利要求书的撰写非常关键,如果权利要求范围不合理,也可能导致专利无法通过审查。
《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 推荐理由:深入理解专利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条款,是应对专利审查问题的基础。
《专利申请与审查指南》 推荐理由:详细介绍了专利申请的流程和审查标准,有助于申请人更好地准备和应对审查。
《专利文献检索与分析》 推荐理由:掌握专利检索技巧,能够更有效地进行新颖性检索,避免重复申请。
《专利权利要求的撰写与保护》 推荐理由:专注于权利要求的撰写技巧,确保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清晰且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专利创造性分析与论证》 推荐理由:学习如何构建创造性的论证,有助于申请人应对审查员关于创造性的质疑。
《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 推荐理由:全面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策略和管理方法,对提高专利申请的成功率有重要作用。
笔专利与人们生活紧密相关,我国文具类专利申请量持续增长,笔专利申请占比高,了解审查常见问题及答复技巧对提高授权率至关重要。
常见问题包括:新颖性方面,审查员会检索全球技术文献判断申请是否属于现有技术,申请前公开技术方案也会使专利丧失新颖性;创造性不足是主要驳回原因,笔的很多改进若被认为是常规手段或未产生预料不到的效果,就易被认定创造性不足;权利要求书撰写质量影响审查结果,保护范围不清楚或得不到说明书支持会引发审查意见。
答复技巧有:针对新颖性问题,要精准定位技术差异点,深入核心层面阐述,若对比文件公开日在本申请优先权日之后可指出其不能评价新颖性;围绕创造性问题,从分析技术启示、描述技术效果、结合专利数据等方面构建非显而易见性论证;对于权利要求问题,要清晰界定,替换模糊表述,依据说明书修改,限缩过宽范围,保持权利要求逻辑关系。
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数据
专利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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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塑料相关技术文献